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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食品: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3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巴比食品”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7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45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4,404.7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641.50万元,其中: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622.36万元;(2)2021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项目14,019.1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1,402.48万元,其中:(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

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37.18万元;(2)2021年1-12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1,365.3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36,165.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778.26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15,387.5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9015、75080122000379224、75080122000378748、75080122000378957、75080122000379168、75080122000378804、75080122000379377、7508012200037943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茂”)于2021年2月5日与宁波银行吴中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41583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账户类型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75080122000379015监管户3,584,709.5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75080122000379224*监管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75080122000378748监管户1,066,248.8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75080122000378957*监管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75080122000379168监管户3,394,281.6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75080122000378804监管户471,973.2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75080122000379377监管户1,839,592.2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75080122000379433监管户21,429.8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75080122000415834监管户197,404,322.92
合 计207,782,558.17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75080122000379224、75080122000378957监管户均已销户。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9,641.5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434.81万元。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228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 年1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9,4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6,8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本次授权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

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同意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扩大为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除此之外,原审议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发行主体产品名称认购金额起息日到期日理财收益是否到期期末余额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8,200.002020-11-62021-2-667.72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37,067.652020-11-62021-5-6630.15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3,000.002020-11-62020-12-239.10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1,500.002021-2-72021-5-712.75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2,000.002021-2-72021-8-734.53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5,100.002021-5-62021-8-642.08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4,000.002021-5-62021-11-668.07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5,000.002021-5-72021-8-741.33
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18,000.002021-5-72021-11-7306.15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1,600.002021-8-62021-11-613.23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3,500.002021-8-62022-2-63,500.00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1,600.002021-8-92021-11-913.20
1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定期存款4,000.002021-8-92022-2-94,000.00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理财产品8,400.002021-11-9无固定期限0.952021-12-10赎回400万份;本金5,124,820.60元,收益9,526.32元7,887.51
合计102,967.651,239.2615,387.51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拟投入“生产线及仓储系统提升项目”“食品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22,567.65万元与原拟投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212.35万元,即27,780.00万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7.34%)和上述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新项目“巴比食品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新项目总投资额为30,281.2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27,78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实施。同时为推进新项目建设,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27,780.00万元拟作为向实施主体南京中茂的增资,增资后南京中茂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30,7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的增资并完成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3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新项目“巴比食品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830.3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巴比食品《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巴比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巴比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9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4,404.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019.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7,78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641.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7.34%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18,000.0018,000.0018,000.004,176.4514,523.08-3,476.9280.68项目厂房及大部分设备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余设备预计在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618.21不适用
生产线及仓储系统提升项目16,699.08已变更不适用不适用
直营网络建设项目500.00500.00500.008.898.89-491.111.78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食品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5,868.57已变更不适用不适用
品牌推广项目6,000.006,000.006,000.002,524.272,800.00-3,200.0046.67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4,387.06600.00600.00217.33217.33-382.6736.22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7,950.086,524.796,524.79261.83261.83-6,262.964.01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巴比食品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27,780.0027,780.006,830.376,830.37-20,949.6324.59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4,404.7974,404.7974,404.7914,019.1439,641.50-34,763.2953.2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注2: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中厂房及大部分设备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1年5月开始试生产,其余设备预计在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巴比食品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生产线及仓储系统提升项目27,780.0027,780.006,830.376,830.3724.59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食品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金额)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部分金额)
合计27,780.0027,780.006,830.376,830.3724.5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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