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宁波证监局询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询问函(甬公司询问函【2022】3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2022年4月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现就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转让事项问询如下:
2021年10月18日,你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通商)、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新创)通知,称其与深圳宝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同科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洲际通商将其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股份转让给宝同科技,晟新创将其持有的1500万股股份转让给宝同科技;晟新创与博燊(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燊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晟新创将其持有的公司884.33万股股份转让给博燊投资;受让后宝同科技将持有公司4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5%, 将成为公司新的第一大股东,博燊投资将持有公司884.3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3%。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详式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宝同科技应于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5,500万元,于支付定金后60日内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8,000万元,于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17,388万元;博燊投资应于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1,500万元,于支付定金后60日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5,328.79万元。但截至2022年4月6日,宝同科技、博燊投资除支付股份转让定金外,剩余款项均尚未支付,拟转让股份也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请你公司以及股权转让相关方详细说明:(1)截至目前股权转让进展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宝同科技、博燊投资未按期支付后续股权转让款的原因,目前股权转让相关方协商的进度、存在的困难与分歧、预计完成转让的时间;(2)
受让方宝同科技、博燊投资股权转让相关资金是否准备到位,如资金尚未准备到位,请说明原因及后续资金准备计划、资金来源,如资金已准备充分,请提供相关证明;(3)洲际通商751.7731万股受限股份的目前状况,是否存在无法解冻的风险,如上述股份无法完成解冻,受让方是否会继续推进剩余股份的转让。
(4)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触发退市情形,受让方宝同科技、博燊投资是否有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如有,请提供相关处置预案),是否会继续推进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宝同科技、博燊投资等是否存在因公司具有潜在退市风险而拖延款项支付及股权转让进展的主观意图。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