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中昌董事会罢免高管以及相关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93,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聘任律师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补充说明。因疫情形势严峻影响正常工作进度,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发布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于2022年4月2日发布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截止目前,律师的核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因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成员调整较大,新董事会尚未与律师沟通过核查结果,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将再次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及披露回复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