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069,191,342.7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78,822,200.00元;于2015年11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25,082,398.4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286,744.32元。募集资金项目已于本年度全部建设完毕。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共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82,234,908.92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3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等程序。经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开展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事项。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9902010010017861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0164633500000012、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33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180、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910104000943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3806646605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1060101250014221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050160465000000025,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年度公司已将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11月30日余额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399020100100178610 | 1,732,384,000.00 | 46,279.31 | 46,314.41 | 2022年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 44050164633500000012 | 1,500,000,000.00 | 101,626,884.43 | 101,662,258.11 | 2022年已销户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11月30日余额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 | 2002025129100119331 | 1,000,000,000.00 | 80,052,638.06 | 58,388.13 | 2022年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西路支行 | 44059101040009439 | 47,446.90 | 0.00 | 销户手续办理中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 | 2002025129100119180 | 0.00 | 2021年12月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 | 738066466051 | 446,685.47 | 447,510.11 | 销户手续办理中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行 | 8110601012500142212 | 14,213.49 | 14,224.27 | 2022年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 45050160465000000025 | 761.26 | 389.91 | 2022年已销户 | |
合计 | 4,232,384,000.00 | 182,234,908.92 | 102,229,084.94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开发建设已提前完工,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公司对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余额的使用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投资项目为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六)项目,该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470,956,832.49元。
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12,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286,744.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70,956,832.4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9,191,342.7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92%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珠海华发水岸花园项目 | 否 | 1,306,000,000.00 | 1,306,000,000.00 | 1,306,000,000.00 | 1,306,101,538.89 | 101,538.89 | 100.01 | 2016年10月 | 13.35 | 否 | |||
广州白云区集贤庄商住及保障房项目 | 否 | 599,000,000.00 | 599,000,000.00 | 599,000,000.00 | 599,110,008.44 | 110,008.44 | 100.02 | 2018年2月 | 15.07 | 否 | |||
广州荔湾区铝厂一、二期地块商住及拆迁安置房项目 | 否 | 729,000,000.00 | 729,000,000.00 | 729,000,000.00 | 10,210,747.42 | 567,110,784.43 | -161,889,215.57 | 77.79 | 2021年12月 | 16.19 | 否 | ||
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 | 是 | 1,258,000,000.00 | 787,043,167.51 | 787,043,167.51 | 798,207,128.07 | 11,163,960.56 | 101.42 | 2017年11月 | 34.30 | 否 | |||
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六)项目 | 是 | 470,956,832.49 | 470,956,832.49 | 55,075,996.90 | 461,591,246.07 | -9,365,586.42 | 98.01 | 2021年12月 | 21.64 | 否 | |||
南宁华发·四季项目 | 否 | 337,000,000.00 | 337,000,000.00 | 337,000,000.00 | 337,070,636.89 | 70,636.89 | 100.02 | 2017年12月 | 13.21 | 否 | |||
合计 | — | 4,229,000,000.00 | 4,229,000,000.00 | 4,229,000,000.00 | 65,286,744.32 | 4,069,191,342.79 | -159,808,657.21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5年11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累计投入127,882.22万元,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九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127,882.22万元,预先投入资金金额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年度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6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17年5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全部定期存款到期后收回。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共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82,234,908.92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31%。经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开展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事项。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历年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指募投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日期。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指本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尚未实现完全销售,故暂无法核实是否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