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陈繁华董事长提名,公司拟聘任陈国平先生担任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对此,我们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对陈国平先生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陈国平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范要求的履职条件,无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入情况,具备诚实守信的优秀品德、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精神,具有较强的审计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知识和专业技能,丰富的履职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责相适应的职业条件和履职能力,同意聘任陈国平先生担任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上述聘任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