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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合并)2021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439,109.75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8,572,447.1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869,929,791.3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1,357,344.21元。

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0,769,509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

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61,523,085.27元。

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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