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IAOJIE ZHAO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8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以16.0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XIAOJIE ZHAO、侯丹、林德教、陈文须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