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凤形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及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在公司经营各个过程及各个环节的控制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对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1年度,其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提供的担保均为控股子公司,其范围亦在审核额度之中,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综上,2021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正常。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发展需求。同时,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认可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康富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康富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凤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吉美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64,600万元,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市场标准,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作贡献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确定的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实施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结合2021年度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2年发展规划,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大信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议聘用大信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续聘大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华勇 李 健 钟 刚

2022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