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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项目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2021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监事会三名成员均亲自出席,经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各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审议结果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27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关于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通过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8月11日《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8月30日《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0月24日《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3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6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健全。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没有发现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决议得到认真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实施。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财务信息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合法、完整。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并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知会保荐机构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亦履行了相应审批和披露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审核定期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监督公司年度利润分配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的经营指标,对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监督,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有关股权收购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或其它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资产流失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检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内幕信息知情人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早在2012年2月29日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7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备案,并对其交易情况进行监督,防范内幕交易发生,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公司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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