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朗鸿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公告编号:2022-044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4月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监事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不对其不同意见做出书面说明、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的内容。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的每一项决议均应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执行。被指定的监事应将决议的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会。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职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这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护原决议的,监事会有义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解决。

第六章 监事会决议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未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则若因相关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修改而有冲突,应按前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