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2-008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续租办公楼厂房及货场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续租办公楼、厂房及货场作为公司办公及管材业务生产所用,有效缓解了公司办公场所及管材业务生产所需场地问题。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向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材公司”)续租办公楼、厂房及货场作为公司办公及管材业务生产所用。租赁期共贰年,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止。
特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特材公司负责人:窦万波;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各种以不锈钢、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锆、钽等有色金属为主的石油化工设备、压力容器的研究、设计与制造;多行业的机电设备成套及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616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833.03万元,净资产7,402.87万元,营业收入4,455.82万元,净利润188.23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特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租赁的办公楼、厂房及货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616号,租赁总面积共计29582平方米,用于公司办公及管材业务生产所用,租赁期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止。上述房屋及货场由特材公司拥有所有权,且未在其上设置抵押、质押以及可能影响本公司使用的其他第三方权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及遵循的原则
公司租赁办公楼、厂房及货场所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本次租赁定价公平合理,每平米租赁价格与周边同级别房屋、厂房的水平基本相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回避原则: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控股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合同时,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双方
出租方: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承租方: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屋及货场的名称、数量
租赁房屋及货场坐落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616号,包括:
1、办公楼(一、三、四、六层及五层局部),建筑面积4757平方米;
2、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8425平方米;
3、露天货场,面积640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贰年,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四)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额(含税)
办公楼及厂房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月,露天货场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5.5元/月,每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4,595,160元。
上述税费由特材公司承担。
2、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于每个租赁季度的第1个月向特材公司支付当季度的租赁费用。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货场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消防器具、物业管理、电梯维修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向特材公司以公平市场价格续租办公楼及厂房解决公司办公场所及管材业务生产所需场地问题,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 2022年 4 月 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已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认为: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厂房及货场作为公司办公及管材业务生产所用,能有效缓解了公司办公场所及管材业务生产所需场地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经营业务发展要求,公司租赁厂房所支付的租赁费用的定价系遵循市场原则,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