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公司参股子公司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陆”)为公司关联方。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杭州海陆 | 余热锅炉及配件 | 按市场价格协议约定 | 5000.00 | 0.00 | 3,357.03 |
小计 | 5000.00 | 0.00 | 3,357.0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杭州海陆 | 设计费、安装费 | 按市场价格协议约定 | 500.00 | 0.00 | 218.94 |
小计 | 500.00 | 0.00 | 218.94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存在的业务,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其交易价格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杭州海陆 | 余热锅炉及配件 | 3,357.03 | 8,000.00 | 3.38% | -58.04%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1-016) |
小计 | 3,357.03 | 8,000.00 | 3.38% | -58.04%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杭州海陆 | 余热锅炉及配件 | 0.00 | 2,700.00 | 0.00 | -100% | |
小计 | 0.00 | 2,700.00 | 0.00 | -1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杭州海陆 | 设计费、安装费 | 218.94 | 100.00 | 11.32% | 118.94% | |
小计 | 218.94 | 100.00 | 11.32% | 118.94%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双方在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业务,预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需要按照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确定,导致部分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内容和金额确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双方在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业务,预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根据合同及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存在的业务,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其交易价格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新儿
注册资本:16,428,600元
主营业务:服务:建筑工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维修,锅炉成套工程的技术咨询,机械设备工程;制造、加工:锅炉及成套设备、金属结构件、锅炉辅机(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锅炉及成套设备、金属结构件、压力容器、锅炉辅机;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禁止得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石祥路59号33号楼4楼西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5,421.54万元,净资产9,693.1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737.02万元,净利润443.98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杭州海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公司经营正常,目前经营稳定,同时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定价遵循公允原则, 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杭州海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杭州海陆拟进行的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海陆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能够为公司增加利润来源,提高经营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和预计均为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