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围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勤勉尽责,较好的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一)2021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议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2021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2021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八)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2021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十一)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住所名称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对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以及各项议案表决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公司交易情况,特别是关联交易、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情况予以特别关注。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1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二)公司财务状况
2021年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生现有违规违纪等情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监事会予以认可。
(三)股权激励及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在2021年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工作。公司在2021年实施并完成了以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为促进发展,有效建立了多角度的股权激励体系与计划,我们认为公司很好的做到了维护公司员工的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也做到了应尽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在出售参股公司股权、对外投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及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与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英特赛瑞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采购或销售等日常关联
交易,相关交易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履行审议和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
2021年度,因安徽肥西开发区内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位于紫蓬工业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其它地上附着物需实施拆迁。公司与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1,642,030.87元。本《拆迁补偿协议书》为配合开发区内项目建设需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拆迁补偿事宜协商一致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重大收购、无违规资金担保和违规占用资金等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控制度不存在违法违规以及其他重大缺陷,公司严格的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后续公司监事会将严格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外部中介机构按照公司建立的各项制度积极的实施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各项内部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在核查公司财务工作情况方面,监事会将定期了解和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重点关注公司在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中的程序履行情况及合法合规运作情况;在监督公司内部治理方面,继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保持有效沟通,通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决
策程序,积极履行监事应尽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