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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泰禾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张圣亮先生、陈结淼先生、蒋本跃先生因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泰禾智能2021年年度报告》、《泰禾智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483,049.40元。董事会同意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泰禾智能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1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0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2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同意公司对满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3,456,600股减少至153,000,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53,456,600元减少至153,000,600元。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153,456,6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555,165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56,000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51,445,43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44,54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9.4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20,096,152.2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述规则,2021年度共分配现金红利35,240,695.70元,现金分红比例为91.76%。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鉴于“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本次变更可更好的推进其他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18)。

(十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泰禾智能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借用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许大红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禾卓海”)执行董事、总经理,泰禾卓海股东王金诚为公司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拟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泰禾卓海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至不超过25,000万元,并将借用期限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事项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目前处于发展阶段,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扶持,有利于其进一步发展,且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借用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对象王金诚为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拟受让王金诚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禾卓海11%股权,购买价格为3,300万元。本次受让泰禾卓海股权有利于加强对泰禾卓海的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要求。

本次股权受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

(二十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的议案需逐项审议,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向下取整,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6,036,980股(含本数)。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5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30,058.0030,058.00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35,058.0035,058.0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且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可行,能够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影响所作的分析,并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八)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各项必要手续和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分别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作出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主管部门和机构提出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文件;

4、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

7、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

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方案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制订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十一)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定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预案及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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