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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2-02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不超过18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期限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 委托理财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谨控制风险,选择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2.公司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管理机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开展委托理财均遵循预算、筹划、审批、执行、核算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均选择有业务往来、综合服务质量高的商业银行,每笔委托理财均与受托方签订协议或认购凭据,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委托理财条款以实际签署协议或认购凭据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主要投资于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资产。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或认购凭据为准。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委托理财制度,选取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与风险是否匹配。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相关理财产品,建立台账跟踪,定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情况,确保理财资金本金及利息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公告中披露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收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综合能力较强、履约保障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001,302.32
负债总额2,221,180.77
所有者权益1,780,121.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99,796.78

公司运作规范,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运用短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而是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选择在有日常业务往来的商业性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业务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不超过18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期限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短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投资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有利于为现金资产保值增值。本次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短期国债0.000.000.000.00
2结构性存款10,7007,70037.733,000
3银行理财产品48,59440,794367.297,800
合计59,29448,494405.0210,8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23,979.5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63%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0.3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59,294.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300,706.00
总理财额度360,000.00

注: 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1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不超过36亿元,单日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期限自该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实际投入金额在该额度范围之内。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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