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1年年度报告需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于2022年4月7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得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以及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因合同纠纷被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杨振 |
性别 | 男性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6民初9001号 |
案号 | (2022)宁0106执101号 |
立案时间 | 2022年01月05日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 2022年2月11日 |
2、公司实际控制人肖赛平女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肖赛平 |
性别 | 女性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6民初9001号 |
案号 | (2022)宁0106执101号 |
立案时间 | 2022年01月05日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 2022年2月14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子江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杨子江 |
性别 | 男性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6民初9001号 |
案号 | (2022)宁0106执101号 |
立案时间 | 2022年01月05日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 2022年2月14日 |
4、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蒋小红 |
性别 | 女性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6民初9001号 |
案号 | (2022)宁0106执101号 |
立案时间 | 2022年01月05日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 2022年2月14日 |
公司董事会在此之前没有收到相关人员任何形式通知,董事会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已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监事会主席询问核实相关情况,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根据执行文号(2020)宁0106民初9001号获知,所涉案件为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标的金额为829865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收到相关人员对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原因详细说明。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监事会主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而产生连带清偿责任,并非个人直接债务。上述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但暂时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