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平云小匠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开挂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耀军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广州平云小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平云小匠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 邢良文 | 李进一 |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