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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21年,作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我们都亲自或委托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出席2021年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李若山1211100
黄胜蓝1211100
宋萍萍120111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

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是五个委员会的成员,还分别是投资审议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1年公司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公司董事、高管调整等事项。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等事项。2021年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年报、半年报事项。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共出具了10次专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序号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12021年4月15日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22021年4月15日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序号

序号时间事 项意见类型
32021年4月15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42021年4月15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52021年6月15日关于公司向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配股募集资金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62021年8月13日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72021年8月13日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82021年9月2日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92021年10月15日关于合资成立深汕港口运营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均同意
102021年10月28日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均同意

2021年我们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独立董事现场办公等情况

(一)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十八楼会议室,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计委员会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十八楼会议室,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意见

和建议。

(三)2021年4月22日至4月30日,独立董事在湖南省常德市、襄阳市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期间沿汉江流域进行调研考察。

五、独立董事提出建议及采纳情况

我们建议公司紧抓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国家海洋经济以及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等发展机遇,要全面分析、前瞻布局、谋划好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人才培养方面,建议重视人才梯队管理及专业人才的培养。我们还要求公司聚焦重点项目和关键领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增强风险管控力度,防范内控风险。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并贯彻落实。

六、本年度对董事会工作的评价和自我工作评价

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对广大股东的良好回报,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客观、公证、独立地作出相关事项的判断,全面关注公司

发展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若山、黄胜蓝、宋萍萍

2022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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