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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公告编号:2022-010证券代码:831265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相关数据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前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说明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也与独立董事所掌握的情况一致,前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实面临的市场、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的前提下,本着谨慎性原则而编制,前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全面、认真审阅《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维护了新老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新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我们认为前述事项系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因素制定,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公平合理,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 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 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 同意《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 关于审核确认公司申报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审核确认公司申报审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2-010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审核确认公司申报审计报告的议案》。

十一. 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1内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当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于对公司2021年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该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关于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的议案》的相关文件,并与公司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的议案》。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守颖 胡金锋 谢青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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