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以及汉商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大健康”)2020年7月28日与标的公司原股东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迪共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关于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关于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上通过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政府补贴获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7,000万元、9,000万元及11,000万元。
各方同意,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实现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以及汉商大健康予以现金补偿。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0、2021年度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业绩承诺金额 | 7,000.00 | 9,000.00 |
实现金额 | 7,455.65 | 12,552.77 |
差额 | 455.65 | 3,552.77 |
实现率(%) | 106.51 | 139.48 |
对上表中“实现金额”计算口径的说明:
项目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76.66 | 12,572.88 |
减:本年非经常性损益 | 2,760.72 | 1,745.93 |
加: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政府补贴 | 2,739.71 | 1,725.82 |
业绩承诺实现金额 | 7,455.65 | 12,552.77 |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