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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2021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21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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