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王伶俐 | 出差 | 王颖 |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0,658,327.8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12,898,582.47元,加上2021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98,434,199.66元,减去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675,437,816.60元,减去2021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01,289,858.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4,605,107.28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1.46%。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杭钢股份 | 60012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吴继华 | 莫莉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大楼9层 |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大楼9层 |
电话 | (0571)88132917 | (0571)88132917 |
电子信箱 | hggf@hzsteel.com | hggf@hzsteel.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钢铁行业
2021年,国民经济持续恢复为钢铁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钢铁行业积极应对国内外需求
形势变化,努力克服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环保成本大幅上升等不利因素,全年钢材供需基本平衡,行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行业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
(2)数字经济产业
2021年数字经济已成为驱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等相关政策的出台,从国家层面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据要素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2021年我国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加速落地,各行业数字化转型进入快速成长期,数字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数字生态日益完善,数字低碳理念不断深化。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引领、规范、融合等特征,并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进一步迈进。 公司属于控股型企业,报告期内所从事的业务由下属宁波钢铁、杭钢云计算、浙江云计算等子公司开展,业务以宁波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为主,以数字经济业务为辅。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营业务为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产自销为基础,另外进行部分原燃材料以及钢材的贸易。公司主要产品为热轧卷板,消费行业为冷轧压延、建筑用钢(钢结构)、集装箱制造、管线制造、汽车制造、造船、刀模具等行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29,263,454,318.80 | 27,849,860,643.77 | 27,373,855,001.44 | 5.08 | 26,770,908,410.87 | 26,342,111,435.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547,160,472.20 | 19,927,117,161.06 | 19,691,309,415.56 | 3.11 | 19,195,918,281.00 | 18,962,608,039.65 |
营业收入 | 49,961,420,226.57 | 32,887,496,605.45 | 32,425,195,947.28 | 51.92 | 27,073,924,445.64 | 26,742,479,31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0,658,327.88 | 1,136,217,070.95 | 1,133,229,562.10 | 44.40 | 890,981,141.06 | 917,844,644.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30,000,843.87 | 1,120,388,546.86 | 1,123,381,729.04 | 36.56 | 847,222,296.38 | 875,189,33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7,004,190.72 | 2,286,221,985.87 | 2,276,295,785.65 | 3.53 | 1,244,069,627.79 | 1,247,600,404.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4 | 5.76 | 5.81 | 增加2.38个百分点 | 4.54 | 4.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34 | 0.34 | 44.12 | 0.26 | 0.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34 | 0.34 | 44.12 | 0.26 | 0.27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487,411,220.21 | 14,972,686,397.57 | 13,404,309,789.85 | 11,097,012,818.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8,550,018.11 | 626,957,187.50 | 633,715,189.05 | 21,435,93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11,532,371.74 | 543,994,135.35 | 630,648,024.51 | 43,826,312.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67,046.23 | 1,410,826,771.43 | 461,405,492.76 | 559,138,972.76 |
注:公司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宁波钢铁存货较年初增加 23.14亿元,购买商品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和二季度分别转让所持富春紫光公司35%、62.9525%股权,确认了投资收益。本次年报审计进行调整,公司相应分别调减2021年一季度、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006,753.64元和68,345,161.74元。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4,613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5,61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0 | 1,527,508,156 | 45.23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0 | 256,995,022 | 7.6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0 | 256,000,000 | 7.58 | 0 | 质押 | 256,000,000 | 其他 |
富春有限公司 | 0 | 141,794,962 | 4.2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0 | 87,201,852 | 2.58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 0 | 33,075,536 | 0.98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18,419,960 | 18,419,960 | 0.55 | 0 | 未知 | 其他 | |
陈怡平 | 18,297,630 | 18,297,630 | 0.54 | 0 | 未知 | 未知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11,562,217 | 11,562,217 | 0.34 | 0 | 未知 | 其他 | |
李雪红 | 1,414,500 | 1,527,508,156 | 0.2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富春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未发现上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紫光环保公司股权,未来公司将不再从事污水处理业务。近年来,公司投资建设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浙江云计算项目,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将专注于发展钢铁产业及培育数字经济产业,深化钢铁产业协同效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