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
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653.06万元,其中:公司为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9,760万元;为德清杭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14,893.06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2年4月7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