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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杭钢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利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该报告及其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0,658,327.8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12,898,582.47元,加上2021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98,434,199.66元,减去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675,437,816.60元,减去2021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01,289,858.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4,605,107.28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4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监事周尧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吴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各项相关议案进行监督。董事会成员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9日

附吴刚先生简历:

吴刚,男,1985年7月25日出生,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副部长、团委书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科长、副主任,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副主任;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主任,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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