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0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1920号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杭钢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杭钢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杭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杭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募集资金净额 A 244,50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206,729.04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317.79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21,152.90
利息收入净额 C2 676.2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227,881.94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994.0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1,612.0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1,612.08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12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及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1202020029900105537
316,120,801.31
再生资源公司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71070122000203248
云计算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
3301040160014875820
合 计 316,120,801.31
4-4
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注3]
否43,200.00
43,200.00
43,200.00
29,507.82
-13,692.18
2018年8月
68.31 |
- 否
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注4]
否20,000.00
20,000.00
- 否6 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 是
72,596.18
72,596.18
72,596.18
2019年10月
-2,236.84
100.00 | ||
否[注5] 否
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是
22,403.82
22,403.82
22,732.39
328.56
2020年12月
宁钢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1.47 | ||||
21,152.90
21,152.90
21,152.90
合 计 - 280,000.00
247,000.00
227,000.00
21,152.90
227,881.94
881.94
- - -2,236.8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计划打造一个金属材料电商平台,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给客户提供交易平台,并
找钢网、宝武集团下属欧冶云商等平台依靠先发优势,新成立的平台很难与之竞争;而且金融市场风险剧烈增加,大量提供金融服务的平台公司倒闭,公司仅以有限的募集资金投入,难以支撑起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如继续实施原项目有可能将发生大额损失,很难达到预期目标。2019年7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与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污水深度(提标)项目、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期TOT项目和二期BOT项目、三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BOT项目、甘肃宏汇高浓度酚氰污水处理站BOT项目、炼钢系统除尘改造工程和炼铁区域除尘改造工程项目,截至2016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3,176.06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176.06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874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结余31,612.08万元,主要系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募资资金承诺投资额2亿元实际投入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所致。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 2020年7月3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191.1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紫光环保流动资金。2020年7月30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其对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240.00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 2021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003.8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宁钢公司流动资金。2021 年 4月 8 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其对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截至 2021 年 12月 31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152.90 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注1]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紫光环保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向杭钢集团、菲达环保出售公司所持紫光环保 62.9525%、35%的股权相关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交易已实施完成,紫光环保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一并转让[注2]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44,500.00万元与计划募集金额280,000.00万元存在35,500.00万元缺口,故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2,500.00万元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注3]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公司通过BOT方式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2018年8月,该工程已完工投运,决算金额为28,516.41万元,累计已支付29,507.82万元(含管理费991.42万元)[注4]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截至期末该工程实际已开始陆续投入,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注5]该募投项目于2020年12月投入运营,受行业竞争加剧、新冠疫情等影响,机柜上柜率仍处于上升期,该等因素导致本期产生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