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已对拟提交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由于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经与关联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2022年度新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该事项有助于公司关联交易规范开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对《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在核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的相关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2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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