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税[2022]14号)的相关要求,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于2022年4月8日收到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236,082,188.6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的损益不产生影响。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