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城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 年3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0日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78,000,000 | 60.88 |
2 | 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37,800,000 | 6.09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8,982,656 | 1.72 |
4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7,816,200 | 1.23 |
5 | 龙松书 | 26,070,060 | 1.15 |
6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17,853,057 | 0.79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33,700 | 0.39 |
8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七组合 | 8,282,331 | 0.37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8,000,000 | 0.35 |
10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 6,514,891 | 0.29 |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