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8日10: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小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1年度,公司无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企业管理全过程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控制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 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合理、完整、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安全、顺畅地运行,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临2022-029)。
议案一至议案八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