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超捷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 超捷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 付海光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 王小江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对于重要三会决议及其他重要信息披露事项,保荐代表人均进行了事前审阅,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部分信息披露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对于普通的非重要信息披露事项,保荐 代表人进行了事后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保荐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 次
项 目工作内容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本年度内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本年度内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本年度内未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4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额度的核查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进展顺利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务工作底 稿,记录、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次
(2)培训日期2021 年 12 月 1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本次培训内容主要是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范性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不适用
3 .“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 、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不适用
5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不适用
7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 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8 、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 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9 、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 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0、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 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21年8月,由于项目原保荐代表人刘昊拓、王强林离职,因此变更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付海光、王小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1) 2021 年 2 月 7 日,因国金证券作 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 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 合同等核查不充分, 中国证监会下发 [2021]17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 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改: 1、修订完善新 三板挂牌标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 2、 制定完善投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 道防线”;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 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 4、严格执 行尽职调查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执业 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 落实问责措施。 (2) 2021 年 3 月 25 日, 因国金证券及 相关人员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
报告事项说 明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 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 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中国证监 会下发[2021]3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 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 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 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 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 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 2021 年 12 月 20 日,因国金证券 及相关人员在保荐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 程中,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 事项的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对国金 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 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 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 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 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 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 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海光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