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仇夏萍)作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本人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2021年,公司完成了向公司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聘任高管和增补了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会议针对候选人情况做了审议并提名,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内容 | 本人提出异议情况 |
1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月26日 | 1、审议《关于向北京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深圳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议案》 | 无 |
2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 | 2021年4月15日 | 1、审议《关于提名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3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1年8月18日 | 1、审议《关于提名周福池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冯小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反对《关于提名冯小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反对理由:候选人冯小勇曾为上海赛旭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海赛旭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21年6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冯小勇不宜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4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2月15日 |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韶关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议案》 | 无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内容 |
1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 2021年4月15日 | 1、审议《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内审部2020年度工作总结》 5、审议《内审部2021年度工作计划》 |
2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1年4月21日 | 1、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2、审议《内审部2020年度工作总结》 3、审议《内审部2021年度工作计划》 |
3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定期)会议 | 2021年8月23日 | 1、审议《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内审部2021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3、审议《内审部2021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
4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1、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2、审议《2021年度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总结》 3、审议《2021年度第四季度内审部工作计划》 |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16次独立意见、1次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发表日期 | 会议届次 | 类型 | 主要内容 |
1 | 2021年2月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发放2020年度公司高管年终奖的独立意见 |
2 | 2021年4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 | 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独立意见 |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 |||
独立意见 | 关于2020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独立意见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 |||
独立意见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独立意见 | |||
3 | 2021年4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确定其基本薪酬的独立意见 |
4 | 2021年8月1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5 | 2021年8月2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独立意见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
独立意见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 |||
独立意见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6 | 2021年9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7 | 2021年10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
8 | 2021年12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业务交流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积极的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针对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各项具体监管要求,公司从组织、实施、披露到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推进落实,既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又从中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今后持续改进的目标。通过整改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4、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将在2022年的任期内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仇夏萍二○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