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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潘伟、卢志丹、曾春莲。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经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28人调整为22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1700.00万股调整为1682.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398.00万股调整为1380.00万股,预留授予302.00万股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弃权:0 票;反对:0 票。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的情形,符合授予条件。

2、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相符。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关于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符合授予条件。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7日,以13.31元/股向227名激励对象授予138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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