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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5 票, 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6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李付宁、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28人调整为22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1700.00万股调整为1682.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398.00万股调整为1380.00万股,预留授予302.00万股不变。

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5 票, 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6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李付宁、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2年4月7日,向22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380.00万份。

公司《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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