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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瑞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彦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委员:

本人作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列席股东大会,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召开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8800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1次。

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时间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1年4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20日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6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活期市场化利率”业务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24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0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0月22日

2021年10月22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度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性,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度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召集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度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召集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财务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审计部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本议案所述专项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召集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审计部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同意审计部编制的《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召集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同意审计部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召集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本议案所述专项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审计部编制的《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召集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审计部编制的《2021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召集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召集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审计部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审计部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审计部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参与了影响公司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履职过程中,特别关注以下事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可能造成本公司重大损失的事项。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在2021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钟彦儒2022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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