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28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3月2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陆慧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2021年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充分考虑了各项基本假设,在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开拓情况以及目前的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为:暂不分红,不转增。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为:暂不分红,不转增。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情况》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对2021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遵循自愿、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至2021年财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至2021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经审计财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至2021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经审计财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公司对2021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照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照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3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