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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通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监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2021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9,283,6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89,254.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75%。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拟在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9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所作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公司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公司进

行商誉减值测试,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136号)。监事会认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起到了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821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相关附件。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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