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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传媒:关于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4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7日,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按实施计划部分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2022年3月31日节余的募集资金1736.3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02号核准,公司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3,472,54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42元,募集资金总额986,001,486.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3,565,435.53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436,051.2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勤信验字[2014]第10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于2013年11月25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4月19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自2014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郑州商品 交易所支行263730835217活期17,362,992.74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累计投入 金额节余金额是否结项
并购重组交易现金对价支付44,370.0044,370.00-
物流配送暨文化综合体运营中心项目27,000.0027,000.00-
数字内容管理平台项目1,000.001,000.00-
数字内容管理及投放平台项目5,000.005,000.00-
数字内容投放平台项目3,000.002,884.22115.78
全媒体数字加工中心项目2,726.812,725.291.52
河南省博爱县图书大厦建设项目1,250.001,250.00-
河南省淮滨县新华书店图书音像综合楼项目1,450.001,435.9514.05
河南省南乐县图书大厦建设项目3,040.343,040.34-
河南平舆县新华文化商城项目2,163.002,163.00-
河南省上蔡县新华大厦建设项目1,100.001,100.00-
河南正阳县图书超市综合楼建设项目2,500.002,500.00-
驻马店市图书影视艺术中心建设项目4,000.004,000.00-
合计98,600.1598,468.80131.35
补充流动资金1,736.30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减去“累计投入金额”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一致,主要由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所致。

2.物流配送暨文化综合体运营中心项目预计2022年9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河南正阳县图书超市综合楼建设项目预计2022年6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募投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形成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2022年3月31日节余的募集资金17,362,992.74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76%)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各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将按照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待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影响及相关说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17,362,992.74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76%),拟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2022年4月7日召开的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上市公司根据战略定位及实际业务发展情况需要做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已经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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