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30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诚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1)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王逸芸女士回避表决。
2)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