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8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25,601,208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699,992.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027,381.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672,611.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8日全部到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0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
1 | 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36,370.00 | 34,267.26 |
2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贷款 | 12,000.00 | 6,000.00 |
合计 | 48,370.00 | 40,267.26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267.26万元,少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因此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对“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调整。
截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6,793,029.29元,现拟用募集资金对该预先投入部分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1 | 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36,370.00 | 34,267.26 | 2,679.30 | 2,679.30 |
2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贷款 | 12,000.00 | 6,000.00 | 0 | 0 |
合计 | 48,370.00 | 40,267.26 | 2,679.30 | 2,679.30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保证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审议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会计师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应了公司截至2022年3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