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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现金红利:0.5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928,336.75元,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4,303,119.3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018,52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因股权激励授予导致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或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2021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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