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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3次,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通过列席会议使监事会更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任职资格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监事会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认真审核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述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其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集团外公司担保行为,也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及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制度内容,落实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并如实、完整记录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2年,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

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并完善监事会工作:

(一)密切关注行业新规和监管要求,持续提升监事会监督履职水平。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通过召开会议、审阅报告、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合规风控工作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同时,监事会将实时跟进行业新规和监管要求,加强对监管导向的动态掌握,强化监事履职培训,从而持续提升监事会履职水平和监督实效。

(二)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监事会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在履职过程中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督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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