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47 号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你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3.4亿元,同比下降18%,已连续四年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4.97亿元和-2.22亿元,同比下降992.92%和
151.74%,自2021年8月3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再次发生巨额亏损。你公司在回复我部2020年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回函”)时称,公司主营营收及盈利水平稳定,债务问题逐渐得到缓解,2021年主营业务亏损情况将得到显著改善。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回函内容及2020年年报关于2021年的经营计划,说明2021年实际经营业绩仍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的情形,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和改善措施。
(2)结合你公司前期被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和进展情况,
说明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等可能被再次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为-2.74亿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44亿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15亿元,合同违约金-0.24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相关交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内容、交易对手方、处置目的、交易金额、完成交割时间等。
(2)说明关于金融资产的有关会计处理、投资收益的具体确认过程及相关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说明合同违约金的形成原因及交易内容,相关交易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4)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9亿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总额的33.85%。请你公司以列表方式说明上述项目的明细及金额,并说明有关款项形成的背景、原因及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7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52.06%,占流动资产比例达63.90%,前五名欠款方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53亿元,占比达68.45%。此外,你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48亿元,同比下降
151.74%,近年来首次为负。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率具体变化等说明经营性回款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不当放宽等情形,是否存在大额坏账损失风险,你公司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已采取的催收政策或追偿措施等。
(2)说明前五名欠款方发生原因、业务性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后偿还情况等。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5.你公司报告期管理费用达1.24亿元,同比增长103.36%,占营业收入比例从前一年度的14.75%上升至36.58%,附注显示主要系咨询费、顾问费大幅增长所致;财务费用1.3亿元,同比下降12.38%,其中新增融资居间费0.16亿元。请你公司:
(1)以列表方式说明咨询费、顾问费及融资居间费的明细及金额,并说明有关款项形成的背景、原因及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2)结合报告期财务费用变动情况,说明你公司2020年年报及年报问询函回函称将“缓解偿债压力,降低利息支出”的措施是否有效,你公司后续拟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及安排。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你公司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81亿元,同比增长97.34%,其中应收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1.58亿元。请你公司说明股权转让款对应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付款安排及付款进度,并说明股权投资款的主要内容以及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股权投资款项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你公司报告期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06亿元,同比增长
118.38%;短期借款从0小幅增长至89.66万元,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31亿元和0.22亿元,同比下降
28.57%和96.36%;利息支出1.14亿元,同比下降22.52%。请你公司说明货币资金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大额受限资金,并说明有息负债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利息支出仍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针对出售电站的消缺整改费用计提预计负债4,746.30万元。你公司于2021年9月至12月披露数次《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其中2021年12月21日的最新一次进展公告称,你公司拟出售的五家标的公司均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处理电站消缺工作,标的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所导致的相关费用预计将减少公司报告期净利润约3,199.66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关于出售电站所涉及定期报告中的消缺整改费用与临时公告中的相关费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4月13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