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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制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汇宇制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汇宇制药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72,132,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98,874,76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3,257,236.2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汇入汇宇制药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开立的账号为020000437622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2,582,391.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44.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44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见如下:

单位:万元项 目 序号 金 额募集资金净额A 236,067.48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B2利息收入净额B3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 15,894.3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C2 32,798.62利息收入净额[注]C3 440.16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 15,894.3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D2=B2+C2 32,798.62利息收入净额[注]D3=B3+C3 440.16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 187,814.64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 187,814.64差异G=E-F 0.00注: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汇宇制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汇宇制药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汇宇制药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汇宇制药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8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020000437622 528,561,549.13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020000456879 300,000,000.00定期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122623086014 27,860,099.3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115870148606-00102 64,990,000.00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115870148606-00103 65,010,000.00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115870148606-00106 175,010,000.00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115870148606-00107 174,990,000.00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115870148606-00108 20,000,000.00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8111001013000771157 16,702,225.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8111001111900795424 145,000,000.00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8111001113700787750 60,000,000.00结构性存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

73150078801600000470 15,234.4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

[注]2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部武侯支行

128905914010118 6,666.6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部武侯支行

12890591408100017 1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79220100040104647 666.01合 计1,878,146,440.55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结构性存款无单独银行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可以大幅提升公司研发的软硬件实力,

加快公司产品研发进度,增强公司未来竞争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

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汇宇制药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汇宇制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汇宇制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汇宇制药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6,067.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693.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693.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否 67,941.00 67,941.00 67,941.00 15,224.71 15,224.71 -52,716.29 22.41 2023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否 42,790.50 42,790.50 42,790.50 669.67 669.67 -42,120.83 1.56 2022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32,798.62 32,798.62 -47,201.38 4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小 计 - 190,731.50 190,731.50 190,731.50 48,693.00 48,693.00 -142,038.50 25.53

超募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45,335.98 45,335.98 -45,335.9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45,335.98 45,335.98 -45,335.9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 计 190,731.50 236,067.48 236,067.48 48,693.00 48,693.00 -187,374.48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147.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250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已置换9,957.29万元,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尚未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年11月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存款类产品158,500.00万元,赎回28,000.00万元,累计实现收益72.3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余额130,500.00万元,结存明细情况详见二(二)所述。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万元,高于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超募资金45,335.98万元,多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或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处理。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187,814.64万元,形成原因主要系项目建设还未完成以及超募资金导致。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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