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1栋2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长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议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