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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网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ST网力 公告编号:2022-021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会计差错影响,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2020年度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一、会计差错更正总体情况

公司在编制和配合审计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报告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在进行必要的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等事项时,发现以前期间存在会计差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追溯重述更正前期的重要差错,需追溯调减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期初归母净资产”)44,923.62万元。公司2021年期初即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19,036.48万元,追溯调整后2021年期初即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为-25,887.14万元。追溯调整事项详细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事项调整

2016年,公司对博雍一号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雍一号”)投资10,000.00万元,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按持股比例计算其

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17年3月,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有限合伙人)、上海博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劣后级合伙人)及丁屹、赵欣、张英星、陶涛(劣后级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五矿信托作为优先级合伙人对博雍一号实缴出资20,500.00万元,2020年博雍一号退还五矿信托实缴出资3,600.00万元后,五矿信托对博雍一号实缴出资16,900.00万元。根据《合伙协议》2017年3月,公司成为博雍一号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后续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列报时,未考虑扣除优先级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核算存在会计差错。本事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包括:本事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包括:2020年期初累计调减未分配利润2,977.49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2,977.49万元;2020年度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2,977.49万元,调减投资收益1,883.99万元,调增其他综合收益267.35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4,594.13万元。

2、违规担保涉及预计负债事项调整

2019年,公司参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出具保证担保书、承诺函相关事宜的法律分析意见》、《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出具保证担保书、承诺函相关事宜的法律分析意见》、《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盛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出具保证担保书、承诺函相关事宜的法律分析意见》及《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相关事宜的法律分析意见》(借款为济宁恒德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盛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济宁恒德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四笔违规担保事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500.00万元,预计负债23,500.00万元。2020年,公司参考另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分析报告,冲回了上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23,500.00万元。在没有除另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分析报告之外的新的事实和依据的情况下,公司在2020年冲回上述预计负债23,500.00万

元的判断依据不充分。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还原2020年度已转回的预计负债23,500.00万元,同时计提相应的利息及罚息7,586.06万元(其中2019年度应计提2,808.49万元)。本事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包括:2020年期初调增信用减值损失2,808.49万元,调增预计负债2,808.49万元;2020年度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2,808.49万元,调增信用减值损失28,277.56万元,调增预计负债31,086.06万元。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违规担保诉讼事项调整

2021年2月4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对公司为中兴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融创”)的违规担保事项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中兴融创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昌都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7,738,670.10元及利息、违约金(截止到2019年11月5日的利息及违约金为11,106,208.00元;从2019年11月6日起,以17,738,670.10元为基础,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公司对被告中兴融创前述判决债务未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判决后,公司未作为2020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现根据判决进行追溯调整,按中兴融创判决债务未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确认预计负债并计提相应利息及罚息1,639.06万元。

本事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包括: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1,639.06万元,调增预计负债1,639.06万元。

4、违规担保涉及预计负债未计提利息及罚息事项调整

2019年3月公司及子公司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智能”)为北京红嘉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违规担保,公司在2019年已就该违规担保事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000.00万元。2020年1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苏州智能。苏州智能在2020年度未将预计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也未计提相应的利息及罚息。现公司进行追溯调整,将预计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同时确认相应利息及罚息7,604.37万元(其中2019年应计提2,804.37万元)。

本事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包括:2020年期初调增信用减值损失2,804.37万元,调增预计负债2,804.37万元;2020年度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2,804.37万元,调增营业外支出4,800.00万元,调增其他应付款7,604.37万

元;2020年度调减信用减值损失20,000.00万元,调减预计负债20,000.00万元,同时调增营业外支出20,000.00万元,调增其他应付款20,000.00万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遡重述法进行更正,追遡调整至2020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金额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
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比例调整后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36,693.42-4,594.13-12.52%32,099.29
非流动资产合计168,686.82-4,594.13-2.72%164,092.69
资产总计302,970.21-4,594.13-1.52%298,376.08
其他应付款26,497.8027,604.37104.18%54,102.17
流动负债合计254,775.3627,604.3710.83%282,379.73
预计负债25,087.5412,725.1150.72%37,812.65
非流动负债合计27,864.3612,725.1145.67%40,589.47
负债合计282,639.7240,329.4914.27%322,969.20
其他综合收益-1,031.32267.35-25.92%-763.97
未分配利润-238,945.31-45,190.9718.91%-284,136.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036.48-44,923.62-235.99%-25,887.14
所有者权益合计20,330.49-44,923.62-220.97%-24,593.1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302,970.21-4,594.13-1.52%298,376.08

2、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

金额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
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比例调整后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262,594.14-4,594.13-1.75%258,00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309,956.08-4,594.13-1.48%305,361.95
资产总计446,685.46-4,594.13-1.03%442,091.33
预计负债5,074.6532,725.11644.87%37,799.76
非流动负债合计7,850.0232,725.11416.88%40,575.13
负债合计319,341.5732,725.1110.25%352,066.68
其他综合收益-1,121.24267.35-23.84%-853.89
未分配利润-153,272.31-37,586.5924.52%-190,858.90
所有者权益合计127,343.89-37,319.24-29.31%90,024.65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446,685.46-4,594.13-1.03%442,091.33

3、对合并利润表影响:

金额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0年度
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比例调整后金额
投资收益-2,609.81-1,883.9972.19%-4,493.81
信用减值损失-8,425.33-9,916.62117.70%-18,341.95
营业利润-52,176.23-11,800.6122.62%-63,976.84
营业外支出2,065.8224,800.001,200.49%26,865.82
利润总额-53,680.30-36,600.6268.18%-90,280.92
净利润-53,715.58-36,600.6268.14%-90,316.20

4、对母公司利润表影响:

金额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0年度
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比例调整后金额
投资收益-12,293.43-1,883.9915.33%-14,177.42
信用减值损失-613.21-29,916.624,878.69%-30,529.83
营业利润-49,751.29-31,800.6163.92%-81,551.90
利润总额-51,567.05-31,800.6261.67%-83,367.67
净利润-51,642.33-31,800.6261.58%-83,442.95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已与本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沟通,执行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已根据截止目前其执行审计时收集的审计证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公司预计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披露工作。同时,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已告知执行调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

上述四项会计差错更正是公司在2021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发现的,依据会计准则予以追溯调整,在后续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可能还会发现需要进行追溯重述期初数的前期会计差错,也可能还有很难取得充分证据判断是否为前期会计差错的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

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前期差错的调整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东方网力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述事项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相符,所做判断在重大方面是合理的,所做追溯重述调整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如东方网力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述,“上述四项会计差错更正是公司在2021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发现的,依据会计准则予以追溯调整,在后续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可能还会发现需要进行追溯重述期初数的前期会计差错,也可能还有很难取得充分证据判断是否为前期会计差错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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