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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来的《关于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38 号)。根据要求,经认真查核并征询相关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做出回复,现就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1.你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82亿元、4.38亿元和4.9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6亿元、2.41亿元和6.39亿元,销售商品和劳务收到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8.60%、89.80%和104.87%。请你公司:

(1)说明近三年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2)结合行业情况,说明近三年销售回款情况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存在较大差异原因说明

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85.6043,809.7449,112.84
固定资产折旧16,117.9315,806.6315,695.63
存货(增加以“-”号填列)-1,814.53-13,884.19-22,240.3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675.77-78,610.2812,076.9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6,254.2450,455.576,275.01
其他4,549.176,541.542,972.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616.6424,119.0163,892.85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分别为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各个主要影响因素年度间的变动分析如下:

1)存货余额变动的说明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近3年期末存货余额一直在增加,2019年存货变化较小,属于正常变动范围;2020年存货增加13,884.19万元,主要是公司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公司周转库存相应增加影响所致;2021年存货增加22,240.32万元,主要是部分客户延迟提货与发出商品增加影响所致。

2)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说明

经营性应收项目中变动主要是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影响.

2018年-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126,807.89139,484.50214,486.75202,913.69
比上年增减变化12,676.6175,002.25-11,573.06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19年末、2021年末比上年末增减不大,且与年度销售变化是一致的;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了75,002.25万元,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居家办公与远程在线教育需求增加,公司2020年度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大幅增长,2020年度实现销售收入比2019年度增加194,935.80万元,增长

40.59%,因此,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是符合公司实际销售情况的。

上述销售收入增长和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主要是向全球出货量排名前列的知名品牌的PC客户销售中大尺寸一体化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售回款良好。

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说明

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主要为应付账款余额变动影响:2019年度经营性应付增加,主要是公司全贴合产品自2019年第4季度采购TFT-LCM大幅增加,2019年末的应付TFT-LCM款比2018年末增加15,644.98万元;2020年末应付材料款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销售规模大幅增长相应影响生产周转库存大幅增加影响;2021年公司销售规模增长,但增长幅度已大幅下降,因此,2021年末应付账款增幅不大。因此,公司年度间的应付账款余额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综上,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存在较大差异符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2)关于结合行业情况,说明近三年销售回款情况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经查询,与公司所处行业类似业务的同行业厂商2019-2021年1-9月相关销售收入与经营性现金流入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2019年度销售收入2019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0年度销售收入2020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1年度销售收入2021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莱宝高科00210648.0247.3567.5260.6376.8280.57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2019年度销售收入2019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0年度销售收入2020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1年1-9月销售收入2021年1-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长信科技30008860.2451.4668.4450.2350.8235.56
东山精密002384235.53238.74280.93268.74218.07203.36
超声电子00082348.4239.5251.6937.5349.8935.55
联创电子00203660.8257.7875.3273.4671.2175.92
标本合计405.01387.50476.38429.96389.99350.39

从上表可以看出:

1)公司2019年-2021年销售收入增长与同行业厂商2019年至2021年1-9月的销售收入增长是一致的;

2)公司2020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当年的销售收入与同行业厂商是一致的;

3)公司2021年度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高于当年的销售收入)好于同行业厂商2021年1-9月(低于当年的销售收入),表现不一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经营现金情况优于同行业厂商。

针对公司2021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优于同行业厂商,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如下说明:

公司近三年主要客户、产品结构没有大的变化,主要销售客户的销售回款期限没有发生变化。由于公司货款回收期主要为60-90天,理论上,公司年度的销售回款金额基本为:

上年第4季度销售收入+公司当年度第1-3季度的销售收入

因此,用公司分季度销售数据与当年度现金流量表的“收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进行对比,分析2019-2021年销售回款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上年第4季度销售收入126,070.70137,039.99213,042.30
当年第1-3季度销售收入343,177.15462,110.64564,314.63
合 计469,247.85599,150.63777,356.94
当年度收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73,516.03606,263.90805,664.56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年度与2020年度的差异不大,2021年度实际销售回款比理论计算的多,主要是公司前5大客户中,货款回收期稍短的客户的销售金额上升,货款回收期稍长的客户的销售金额下降,相应对2021年度销售回款带来有利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近3年销售回款与分季度计算的理论应收货款数据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公司近3年的销售回款是合理的,公司2021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向好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82亿元,同比增长13.79%,其中全贴合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9.70亿元,同比增长14.28%。营业收入中,向中国大陆以外地区销售收入占比89.95%。请你公司结合不同类别全贴合产品的本年度销售情况,说明报告

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并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境外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1)关于不同类别全贴合产品的本年度销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全贴合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为696,958.2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整体销售收入的90.72%,为公司最重要的销售收入来源,同比2020年度增加87,076.84万元。公司目前生产的全贴合产品主要包括以下类别:OGS+LCM全贴合、OGM+LCM全贴合、GMF+LCM全贴合、CG+LCM全贴合等,公司各类别全贴合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各自实现的销售收入统计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各类别全贴合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销售收入统计对比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别2021年度 销售收入2020年度 销售收入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OGS+LCM全贴合58,517.09125,933.51-67,416.42注1
OGM+LCM全贴合483,665.25355,617.90128,047.35注2
GMF+LCM全贴合64,869.3441,141.6023,727.73注3
CG+LCM全贴合72,378.2376,161.86-3,783.63
其他17,528.3111,026.496,501.81
合计696,958.22609,881.3687,076.84

注1:鉴于OGS产品的电阻值较高,主动笔操作、悬浮触控的性能支持不如OGM,因此,除少部分特定客户、少部分特定技术规格产品外,公司自2019年以来逐步加大自主研发的OGM结构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的推广力度,逐步降低OGS结构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的销售,公司2021年OGS+LCM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较2020年较大幅度下降。注2:公司自主成功研发出的OGM结构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与OGS相比,具有电阻值低、触控灵敏度更高、可更好支持窄边框、主动笔操作、悬浮触控等性能优点,应用于中高档的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自2019年以来逐步加大OGM的市场推广力度,获得几乎全部主要客户的认可,OGM已成为全球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的主流技术和市场地位,客户将大部分OGS结构产品陆续切换为OGM结构产品,因此,公司2021年OGM+LCM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较2020年大幅增长。

注3:GMF结构的触摸屏是公司自主开发的采用单面的薄膜材料制作成金属网格结构的柔性触摸屏传感器(Film Sensor)新产品,可相应制作成GF2结构或GMF结构的刚性触摸屏,也可制作成可弯曲的柔性触摸屏模组,尺寸可支持大、中、小全尺寸系列,具有更轻、更薄、表面破损后触控功能不失效等性能优点,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商用笔记本电脑等产品,自2020年逐步量产推广应用以来,日益得到客户认可和应用,产品销量、销售收入稳步提升,并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度全贴合产品销售同比2020年度增加87,076.84万元,主要是OGM+LCM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GMF+LCM全贴合产品小幅增加及OGS+LCM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综合影响所致。

(2)上述全贴合产品主要集中于公司2021年度销售收入前5名客户,公司来自该5名客户的2021年度合计销售收入为656,298.94万元,占全贴合产品2021年度销售收入的94.17%,前5名客户主要包括全球PC出货量排名前列的知名品牌的PC客户(客户一、客户二、客户三、客户四,贸易方式为:出口贸易4家,以美元结算;国内贸易1家,以人民币结算。经公司财务部核查,本期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增减变动较大的主要客户及2021年度、2020年度的销售收入及变动统计如下表所示:

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按客户分类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金额
客户一357,215.77315,717.8241,497.95
客户二113,789.0147,034.7266,754.29
客户三91,932.4592,642.77-710.32
客户四65,977.5781,022.09-15,044.52
客户五27,384.1332,750.39-5,366.26
合计656,298.93569,167.7987,131.14

全贴合产品前5名客户的2021年度合计销售收入为656,298.93万元,占全贴合产品2021年度销售收入的94.17%,前5名客户主要包括全球出货量排名前列的知名品牌的PC客户。其中公司向客户二2021年销售额较2020年度增加 66,754.29万元,主要是客户二近年改变产品结构,市场反映较好,公司是客户二主供应商,因此公司向客户

二销售大幅增加。公司向客户一2021年销售额较2020年度增加41,497.95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居家办公、远程教育需求增长所致。

公司上表中4家客户的交易方式均为出口贸易,以美元结算,这与公司产品中国大陆以外地区销售收入占整体销售收入比例高达89.95%的特点相吻合。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境外销售收入,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莱宝高科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核实莱宝高科是否存在相关的控制风险,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 了解莱宝高科外销收入确认政策,核实外销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政策。

3. 访谈莱宝高科管理层、市场人员,了解公司与主要外销客户的交易背景、合作情况;获取主要外销客户的年度报告或季度财务报告,查看股权信息、商业背景、资产状况、经营业绩,判断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客户的市场地位、履约能力。

4. 对莱宝高科销售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外销产品品类、合同签订流程、回款方式、系统对账方式、账期等情况。

5. 对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外销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7. 获取莱宝高科报告期内的外销收入明细表,将莱宝高科报告期内账面记录的外销销售数据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查询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或轻松报关报核管理系统上查询到的数据进行核对,检查与账面的外销收入金额是否相符,核实差异原因是否合理;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确认外销收入是否真实。

8.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外销收入核对至发货单、发票、提单、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外销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9.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莱宝高科境外业务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8.32亿元,同比增长27.38%,存货跌价准备为5,203.5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5.89%。其中,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24亿元、2.55亿元和1.34亿元,同比增长37.85%、5.15%和

41.05%,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907.71万元、2,406.99万元和20.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5.56%、8.62%和0.15%。你公司解释本年度存货增长主要是部分客户要求延迟提货及发出商品增加影响所致。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增长的原因。

(2)说明客户延迟提货是否与行业经营情况相符,延迟提货是否影响你公司收入确认。

(3)结合你公司存货具体构成、库龄、存放状况、最近两年相关产品价格、产销情况、在手订单变动情况以及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分析说明报告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是否合理。

(4)你公司在年报中称,“在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方面,显示面板厂商不断加大On-Cell、In-cell等结构的触控显示屏对笔记本电脑和汽车等市场的推广应用力度,技术性能不断提升,对现有G-G、OGS、OGM、GF2等外挂式结构的中大尺寸触摸屏市场构成日益加大的竞争压力。”请结合你公司产品构成,说明上述行业技术变化趋势是否对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产生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2021年期末存货相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7,937.332,406.9925,530.3325,916.861,636.7224,280.14
在产品9,605.11628.078,977.055,918.82300.565,618.26
库存商品34,312.301,907.7132,404.5925,337.221,829.7423,507.49
低值易耗品3,046.32240.772,805.552,556.68207.422,349.26
发出商品13,466.4120.0013,446.419,715.90182.519,533.39
合 计88,367.475,203.5483,163.9369,445.484,156.9465,288.54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88,367.47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7,875.39万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增加影响所致。

(1)报告期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增长情况说明

1)关于库存商品增长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期初增加8,975.08万元,主要是公司主要客户一、客户三、客户四延迟提货所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延迟提货超过3个月的金额为10,150.16万元。延迟提货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客户的教育笔记本电脑等特定产品受2021年下半年市场需求下降影响,减少产品提货量;二是客户整机供应链的某些物料供应短缺,无法实现终端整机齐套生产,客户相应延迟提货。上述客户在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提货销售6,215.50万元。该等延迟提货客户均为全球PC出货量排名前列的知名品牌厂商,大部分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客户信誉良好,一般不会发生毁约的情况。

2)关于发出商品增长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末发出商品余额较期初增加3,750.51万元,主要为客户一和客户五发出的全贴合产品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 类别客户名称2021年12月31日发出商品账面余额2020年12月31日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变动金额2022年1月销售金额
全贴合等产品客户一6,139.345,285.80853.5429,126.66
全贴合等产品客户五3,923.781,326.212,597.573,945.24
全贴合等产品其他客户3,403.293,103.89299.4029,831.14
合 计13,466.419,715.903,750.5162903.04

客户一的2021年末发出商品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853.54万元,主要是客户整体需求增长所致。

对客户五2021年末发出商品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2,597.57万元,主要是2020年末客户五关键物料供应受限导致其笔记本电脑等终端整机产品生产受限,公司对其送货量下降;2021年随着该客户笔记本电脑业务逐步恢复,公司对其送货量回升所致。

上述客户2022年1月销售额可以覆盖期末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因此,发出商品增长是合理的。

(2)客户延迟提货符合行业经营情况,对公司销售收入影响不大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全球知名品牌、出货量排名前列的PC厂商,与公司已有多年长期持续合作关系。客户和公司均处于全球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PC厂商为了不断扩充PC产品尤其是更新换代更快的笔记本电脑产品的出货量和营业收入规模,每年均会推出不同技术规格、不同性能的多款新产品,比如带触控功能、2K及以上高分辨率显示屏、集成指纹识别功能、集成电子纸显示屏、虚拟键盘、折叠笔记本电脑等,可为消费者带来全新的使用体验,从而刺激更多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在笔记本电脑等产品推向市场销售期间,PC厂商一般会预估一定的出货量并相应通知包括公司在内的供应链各相关厂商相应备料,然而,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会随着市场竞争形势和消费者的偏好和消费购买力等发生变化,如PC厂商的产品推广销售未达到预期,则对包括公司在内的供应链相关厂商延缓提货。因此,市场需求波动性变化属于常态性变化,客户根据市场变化改变提货节奏是正常的,符合PC行业的特点。

由于客户延迟提货,未提货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和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尚未转移,因此,公司在客户未提货时点不确认收入。公司在客户提货后,保税深加工结转模式,出口销售在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以海关出口报关单日期确认销售收入实现。寄售模式,货物送达客户寄售仓,每月根据客户领用情况进行对账,对账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3)报告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合理性说明

1) 存货具体构成及跌价准备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变 动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 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比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 比例
原材料27,937.332,406.998.62%25,916.861,636.726.32%2,020.47770.282.30%
在产品9,605.11628.076.54%5,918.82300.565.08%3,686.29327.511.46%
库存 商品34,312.301,907.715.56%25,337.221,829.747.22%8,975.0877.97-1.66%
低值 易耗品3,046.32240.777.90%2,556.68207.428.11%489.6433.35-0.21%
发出 商品13,466.4120.000.15%9,715.90182.511.88%3,750.52-162.51-1.73%
合 计88,367.475,203.545.89%69,445.484,156.945.99%18,921.991,046.59-0.1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为5.89%与2020年计提比例5.99%变动不大,主要原因是近几年生产经营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异常变化所致。

公司根据存货保质期、状态、销售订单状况、库龄等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

2)公司2021年期末存货的库龄及对应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货类别202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2021年12月31日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90天以内90天以上合计90天以内90天以上合计90天以内90天以上合计
原材料21,274.006,663.3327,937.3362.522,344.472,406.990.29%35.18%8.62%
在产品8,437.051,168.059,605.11123.20504.87628.071.46%43.22%6.54%
库存商品22,540.7311,771.5734,312.30234.281,673.421,907.711.04%14.22%5.56%
低值易 耗品1,854.501,191.833,046.320.38240.39240.770.02%20.17%7.90%
发出商品12,318.601,147.8013,466.4120.0020.000.16%0.15%
合计66,424.8921,942.5888,367.47440.384,763.155,203.540.66%21.71%5.89%
占比75.17%24.83%100.00%8.46%91.54%100.00%0.66%21.71%5.89%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库龄在90天以内存货占比为75.17%,为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周转库存,生产经营良好,因此计提的金额不大。

超过90天的存货账面余额为21,942.58万元,存货占比为24.83%,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11,771.57万元,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1.04%,主要是部分客户延迟提货的产品10,150.16万元,在2022年第一季度已提货销售情况详见前述说明,这部分延期延迟提货的库存商品均有订单,公司按照产品售价减去预计销售税费计算可变现净值,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原材料金额为6,663.33万元,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35.18%,主要是2015年产品转型后,留存部分呆滞物料所致,公司期末

对原材料进行检查,由于保管不当出现质量问题、品质异常的原材料,以及计划确认无法消耗,无使用价值的原材料10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有使用价值的原材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

3)2021年期末存货存放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地点账面余额跌价金额跌价比例
在途商品13,466.4120.000.15%
寄售仓16,375.59260.871.59%
深圳莱宝9,825.281,532.1215.59%
重庆莱宝46,018.503,256.467.08%
浙江莱宝2,657.60134.095.05%
成都莱宝24.08
合计88,367.475,203.545.89%

从上表来看:库存量最大的存放地点在重庆莱宝,主要原因是重庆莱宝生产全贴合产品,是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深圳莱宝库存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高,主要原因是2015年产品转型后,对呆滞物料10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TFT工厂生产的TFT-LCD标准品,价格波动较大,年底部分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所致。在途商品主要是在次月实现销售,寄售仓产品主要是公司将订单内的产成品送至客户指定第三方仓库,等待客户提货销售,客户承诺将对这类产品负责,且购买了仓储商业保险,因此计提的跌价准备比例较低;成都莱宝是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不存在存货跌价的情况。公司近几年生产经营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异常变化,期末存货已按照相应的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公司各类产品最近2年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产品价格变动比例
全贴合6.52%
ITO导电玻璃-0.82%
TFT-LCD-4.44%
彩色滤光片22.63%
盖板7.25%
触摸屏面板-19.51%
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单体)0.75%
一体化计算机(AIO PC)用触摸屏-7.36%

备注:价格变动比例=2021年销售均价/2020年销售均价-1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近2年主要产品全贴合的平均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异常变化,2021年度平均售价较上年上涨6.52%;其他产品平均售价虽有波动,但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低,且公司产品平均毛利率均在7%以上,因此预期各类产品估计售价和销售税费后计算的可变现净值高于产品成本,减值风险较低。

5)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产销情况

项目2021-12-31/2020-12-31/
2021年度2020年度
产量(万片)2,844.392,325.35
变动率22.32%24.16%
销量(万片)2,784.692,339.93
变动率19.01%24.66%
产销率97.90%100.63%

公司近两年基本实现产销平衡,当期销量同比增幅与产量变动水平较为接近,不存在存货滞销的情况,存货跌价风险较低。

6)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情况说明

产 品订单覆盖率
全贴合1240%
ITO导电玻璃132%
TFT-LCD146%
彩色滤光片138%
盖板175%
触摸屏面板143%
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单体)474%
一体化计算机(AIO PC)用触摸屏900%
合 计166%

备注:订单覆盖率=订单数量/库存数量从上表可以看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订单充足。全贴合产品订单覆盖率较高,主要由于2022年春节以后的疫情在全国各地间歇性爆发,造成供应链材料供给不稳定及招聘产线工人困难,严重影响公司产品正常生产与交付,部分产品订单顺延所致。从订单情况看,存货减值风险较低。

7)与同行业厂商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比情况说明经查询,与公司所处行业类似业务的同行业厂商的相关存货及计提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截至2021年 6月30日 存货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莱宝高科00210681,1164,3485.36%
长信科技30008850,7063,6507.20%
东山精密002384635,71215,1982.39%
超声电子00082393,7924,9545.28%
联创电子002036262,5463970.15%
行业平均4.08%

鉴于部分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因此引用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超过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综上,按照公司的计提跌价准备政策,结合公司产品的库龄、库存状态、近2年销

售数量与价格变化情况、在手订单变动及同行业计提存货跌价情况,公司2021年末计提存货跌价的金额是合理的。

(4)行业技术趋势变化不会对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产生影响在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方面,公司产品结构主要包括OGS、OGM、GF2等外挂式结构,公司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章节提示公司未来发展面临的技术风险,其中包括:“在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方面,显示面板厂商不断加大On-Cell、In-cell等结构的触控显示屏对笔记本电脑和汽车等市场的推广应用力度,技术性能不断提升,对现有G-G、OGS、OGM、GF2等外挂式结构的中大尺寸触摸屏市场构成日益加大的竞争压力。”鉴于公司主导产品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产品具有客户定制化的鲜明特征,其存货是针对客户已有明确的特定型号的笔记本电脑等终端整机产品需求,公司与客户已有明确的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即销售模式是以销定产,不存在产品生产后技术工艺变更或者淘汰的情形;而上述行业技术趋势变化为公司所处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行业整体的长期发展趋势,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现有产品存货造成影响,因此该等行业技术趋势变化对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会产生影响。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我们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盘点制度和报告期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增加、延迟提货的原因。通过了解中美贸易争端对主要客户的影响,与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变动趋势、延迟提货原因是否相符。

3.将本期存货余额及其构成与上期进行比较,以判断期末余额以及构成的总体是否合理。

4.计算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天数等指标,并与上期和其他同行业企业进行比较,判断公司财务指标与行业趋势是否相符。

5.检查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期后销售情况,以判断期末存货增长是否真实、合理。

6.检查公司与客户沟通延迟提货相关记录,确认延迟提货是否属实。

7.了解莱宝高科收入确认政策,核实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政策,检查未提货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判断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8.复核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预测,评价管理层预测的准确性。

9.将本期存货构成、分类及其跌价金额与上期进行比较,以判断期末余额以及构成的总体是否合理。

10.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预测,将预测数据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分析存货的库龄合理性,与上年度比较了解变化情况,了解产品预计售价、销售费用及税金、在手订单数量,判断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11.结合资产监盘,了解期末存货存放状况,检查期末资产中是否存在陈旧的情况;了解存货是否存在产量下降、生产成本与存货售价波动较大、相关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较大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12.检查库存商品期后销售、发出商品的订单,以判断测算存货跌价时,估计售价是否使用恰当。

1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莱宝高科商业模式、产品构成、行业技术变化趋势。分析以销定产的商业模式,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产生的影响。

14.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测算存货跌价计提金额是否合理。

15.检查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

1.莱宝高科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增长是合理的。

2.莱宝高科延迟提货与行业经营情况相符;截至期末延迟提货的存货不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不确认收入。

3. 莱宝高科根据存货构成、保质期、库龄、存放状况、在手订单等情况,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近两年基本实现产销平衡,当期销量同比增幅与产量变动水平较为接近,期末订单充足,不存在

存货滞销的情况,存货跌价风险较低。经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超过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4.莱宝高科采用以销定产的商业模式,公司主导产品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具有客户定制化的特征,其存货是针对客户已有明确的特定型号的笔记本电脑等终端整机产品需求,公司与客户已有明确的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不存在产品生产后技术工艺变更或者淘汰的情形;而行业技术趋势变化为公司所处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行业整体的长期发展趋势,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现有产品存货造成影响,行业技术趋势变化对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存在影响。

4.年报显示,2018年6月,你公司以自有资金1.25亿元参股投资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神华”),用于合资建设年产306MW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CIGS项目”),其他投资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其关联方。自你公司投资重庆神华至今,CIGS项目一直未投产,目前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不再续建。报告期内重庆神华对CIGS项目计提减值准备14.18亿元,导致重庆神华资不抵债,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相应减少1.25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投资重庆神华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在初始投资时是否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CIGS项目一直未投产的原因。

(2)请结合CIGS项目涉及资产历次评估结果、建设投产情况,说明直至本年度对项目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3)2018年6月11日,公司与重庆神华就CIGS项目委托生产管理事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受托对重庆神华CIGS项目委托管理。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派往重庆神华的人员一直在支援公司生产,未向重庆神华提供托管服务。请根据双方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CIGS项目在重庆神华业务中的重要性等,说明你公司是否通过受托管理CIGS项目而实质拥有对重庆神华的控制权,将该项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核算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3)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 公司投资重庆神华、CIGS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说明

公司投资重庆神华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2016年10月13日,莱宝高科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2016年12月15日,莱宝高科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2016年12月23日,经莱宝高科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并经莱宝高科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CIGS项目是由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等五家单位共同合资建设的项目,其中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4%,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出具了《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稿》(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出具的上述可行性研究报告,CIGS项目在技术、经济上均是可行的。该项目前期由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牵头,包括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本公司等有关拟合作单位就项目的可行性及合资公司等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研讨,且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组织专家组召开的评估研讨会认为可行,然后分别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论证均是可行的,最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整体而言,CIGS项目是可行的,公司在初始投资时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CIGS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来源于境外,安装调试人员多为境外技术人员,受2020年初以来的疫情影响,该等境外技术人员赴重庆神华调试设备行程受较大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度不断延误。此外,鉴于目前光伏组件市场以晶硅类产品为主,晶硅光伏经过近二十年的产业化发展,晶硅光伏组件通过效率提升、技术革新和市场规模化发展,产业链成熟,成本快速下降。重庆神华CIGS项目的主要产品——铜铟镓硒薄膜光伏电池组件产品的研发力量相对薄弱,产品转化效率提升慢,产业链尚不成熟,其单位生产成本高于目前市面上成熟的晶硅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如CIGS项目投产,重庆神华将面临晶硅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激烈竞争,出现收入与成本倒挂,造成大额亏损。经重庆神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重庆神华不再续建306MW CIGS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因此,CIGS项目未能投入生产。

(2)CIGS项目涉及资产历次评估结果、建设投产情况

1)CIGS项目涉及资产历次评估结果情况说明

重庆神华CIGS项目涉及资产评估共计2次,具体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重庆神华CIGS项目涉及资产评估统计表

序号委托方评估机构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 方法评估/咨询价值 (万元)
1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拟了解清算价值2021年9月30日资产基础法-16,487.00
2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财务报告2021年12月31日资产基础法-35,558.97

上表涉及的两次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评估咨询或估值目的不同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其评估咨询目的系重庆神华拟了解其股东权益的清算价值;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信评估)出具的价值咨询报告,主要是莱宝高科基于财务报告目的,对重庆神华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2)评估咨询或估值基准日不同

银信评估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其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该基准日重庆神华账面净资产金额为116,224.04万元;鹏信评估出具的价值咨询报告,其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该基准日重庆神华账面净资产金额为-26,497.36万元,是基于重庆神华已计提资产减值的基础上估值。

(3)价值类型或相关假设不一致

银信评估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清算价值是指在评估咨询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是对在评估咨询基准日进行非正常市场交易的资产进行价值估计得出的数额。

鹏信评估出具的价值咨询报告价值类型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五种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根据2020年11月《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鹏信评估基于重庆神华非持续经营假设对其股东全部权益发表估值意见。

(4)主要估值差异

1)关于政府补助和进口贴息

在银信评估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中,将重庆神华预计负债账面余额(涉及2017年至2019年产业扶持补助金6,064万元,2019年传输自动化项目扶持200万元和2020年~2021年外贸进口贴息2,843.80万元)9,107.80万元估值为零,即银信评估判断上述政府补助和进口贴息不涉及偿还义务,由此导致企业净资产评估增值9,107.80万元。

在鹏信评估出具的价值咨询报告中,对上述预计负债9,107.80万元估值为6,064.00万元,由此导致企业净资产评估值增值3,043.80万元。鹏信评估对预计负债的估值与银信评估存在差异的原因如下:基于重庆神华已取得的产业扶持补助金可能存在返还义务或涉及违约处罚的风险,鹏信评估对重庆神华预计负债项目中的产业扶持补助金评估值为6,064.00万元(等同于账面余额)。

2)关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差异

在银信评估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中,对重庆神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2,049.00万元;在鹏信评估出具的价值咨询报告中,对重庆神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估值为1,639.00万元,较银信评估的估值结果减少410万元。差异的原因如下:

按照两江管委会与中国节能签订的《投资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即重庆神华)若转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须事先征得两江管委会书面同意,如两江管委会不同意项目公司上述转让或变更的,则两江管委会有权以项目公司实际支付的土地综合价金回购该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回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项目公司负担,其中两江管委会应负担部分直接在回购价款中扣除。如该项目用地已被项目公司设定了抵押权或其他权利负担,两江管委会可以在代项目公司涤除这些权利负担后,直接在前述回购该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款中予以相应抵销。同时,根据重庆神华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重庆国土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重庆神华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投资建设,终止履行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重庆国土局可按约定退

还除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于上述情况和鹏信评估在价值咨询中设定的非持续经营假设,鹏信评估对重庆神华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协议载明的土地综合价金扣除相应定金后的余额确认评估值。银信评估的评估值则未考虑上述事项。3)关于在建工程差异11,783.25万元的原因如下:估值基准日时点不同以及鹏信评估对在建工程进一步评估减值所致。进一步减值的主要原因为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停工,鹏信评估考虑专用设备无法按原设计用途使用,按拆除、清理及变现假设估值。在鹏信评估出具的价值咨询报告中,对重庆神华在建工程的评估值为41,267.16万元。在银信评估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中,对重庆神华在建工程的评估值为53,050.41万元。2)CIGS项目建设投产情况说明CIGS项目建设期24个月,自2017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厂房建设已完工,设备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暂不具备投产条件,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3)CIGS项目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CIGS项目2017-2019年均处于建设期,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重庆神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重庆神华不再续建306MWCIGS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处置路径采取股权(资产)转让方式或者清算方式,股东方拟转让各自持有的重庆神华公司股权,如无法确定受让方,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对重庆神华公司进行清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重庆神华尚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基于以下判断:

(1)不再续建包括之前筹划新增投资的CIGS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项目。如股权(资产)转让成功,将由受让方对CIGS项目予以续建并运营。

(2)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重庆神华主要股东与其他相关央企、地方国企等多家意向受让方沟通洽谈转让所持重庆神华股权事宜,探讨多种可能的股权转让方式,由受让方继续建设并运营CIGS项目。

(3)截止2020年底,多家意向受让方对重庆神华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考察,部分

意向受让方初步认可重庆神华CIGS项目,洽谈具体合作方案,并提出重庆神华要保证较为完整的项目技术管理团队。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0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BJAA160023),重庆神华2020年期末净资产为121,856.31万元,重庆神华2020年期末未出现减值迹象。

(5)、公司自身没有转让所持重庆神华股权的需求,通过重庆神华主要股东转让股权引入新的合作方,CIGS项目将由新的合作方予以续建并运营。

(6)、重庆神华股东会决议不再续建CIGS项目时,项目厂房已完工,大部分生产设备已完成安装,进入调试。为有利于推进股权转让工作,重庆神华保留完整的技术团队,做好设备安装调试相关工作。

重庆神华CIGS项目2021年12月31日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如下:

(1)2021年,由于转让条件存在分歧,主要股东未能与意向受让方就重庆神华股权转让达成一致。重庆神华CIGS项目2021年处于停滞状态。

(2)目前光伏组件市场以晶硅类产品为主,晶硅光伏经过近二十年的产业化发展,晶硅光伏组件通过效率提升、技术革新和市场规模化发展,产业链成熟,成本快速下降。重庆神华306MW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的主要产品——铜铟镓硒薄膜光伏电池组件产品的研发力量薄弱,产品转化效率提升慢,产业链尚不成熟,其单位生产成本高于目前市面上成熟的晶硅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如项目投产,重庆神华将面临晶硅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激烈竞争,出现收入与成本倒挂,造成大额亏损。

铜铟镓硒光伏电池组件的优势是安全与美观,其产品在光伏建筑幕墙应用(即“BIPV”)中具有独特的优势,目前有部分城市已开展了光伏幕墙用于建筑物方面的尝试,受制于建筑行业的复杂性和现行规范的约束,短期内不可能出现大规模的爆发式增长。

(3)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不断进步,光电转换效率再创世界纪录。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2021年2月24日,经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测试证实,中国建材凯盛科技集团旗下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所属德国Avancis公司生产的30x30平方厘米铜铟镓硒(CIGS)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达到19.64%,再次打破了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标志着CIGS薄膜组件的系列技术瓶颈突破,组件界面工程技术水平提高。

基于重庆神华CIGS项目2021年处于停滞状态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重庆神华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2022年1月21日,重庆神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了解清算价值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咨询报告》(银信咨报字[2021]沪第849号)中资产评估咨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141,818.04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重庆神华股东所有者权益将为-26,493.82万元,最终减值金额以重庆神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关于CIGS项目托管相关情况、将该项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核算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的说明

1)CIGS项目是重庆神华自设立至今的唯一业务。基于公司产品与CIGS产品部分生产工艺相近及公司具有二十多年的生产管理经验,2018年6月11日,公司与重庆神华就CIGS项目委托生产管理事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根据该委托管理协议有关约定,公司在建设期阶段提供辅助支持作用,在生产运营期仅负责托管CIGS项目生产管理事项,并根据该协议约定向重庆神华收取相应的托管费用,不参与具体的经营和日常运作活动。此外,根据《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重庆神华董事会成员7名,公司仅占1名董事席位,且无权单独提出议案,公司对重庆神华不具有控制权、也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通过受托管理CIGS项目并未实质拥有对重庆神华的控制权和重大影响。

2)鉴于公司对重庆神华持股比例仅为10%,属于参股的股权投资,无需按权益法核算,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九条做出如下规定: 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公司将参股重庆神华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要求。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2)、(3)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相应的核查意见如下:

我们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了重庆神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2.对重庆神华薄膜技术副总经理张传升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产品、市场发生的重大变化,竞争产品发展情况、重庆神华薄膜的建设运营状态和目前的内部管理情况。

3.取得重庆神华由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审计报告,复核重庆神华2020年度、2021年度期末的净资产状况。

4.取得2022年由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咨询字[2022]第078号)《基于财务报告目的所涉及的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估值咨询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咨报字[2021]沪第849号)《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了解清算价值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复核了资产评估报告的估值方法选择的理由、外部环境假设、评估报告中使用的财务数据与审定财务数据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是否相符。

5通过企查查公开渠道,查询重庆神华的工商登记资料,取得重庆神华的章程,核查莱宝高科的持股比例,重庆神华董事会成员,确认莱宝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对重庆神华具有控制权;作为董事是否具有单独提出议案的权力,确认莱宝高科对重庆神华是否具有重大影响。

6取得《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检查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实地走访重庆神华,向重庆神华、莱宝高科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莱宝高科对重庆神华的托管职能。

7测算莱宝高科向重庆神华收取的托管费用的计算是否与委托管理协议相符。检查莱宝高科收取重庆神华支付托管费用的凭证,核实托管事项是否属实。

经核查,我们认为:

CIGS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是自2017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厂房建设已完工,设备尚未完成安装调试,不具备投产条件,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净资产为-26,497.35万元,重庆神华对该项目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莱宝高科对重庆神华的持股比例为10%,重庆神华董事会共计7名董事,其中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占3名董事席位,其余四家股东各自占1名董事席位。莱宝高科有1名董事席位,但无单独提出议案的权力,故对重庆神华不具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

莱宝高科将该项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核算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报告期内,你公司与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集团”)签署《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莱宝真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你公司与正中集团及其相关方合作开展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改造项目”)。改造项目所涉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一宗工业用地及上盖工厂厂房(以下简称“南山工厂”)。根据协议,由正中集团指定的项目公司以拆除重建的方式对公司南山工厂进行改造。参考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评估”)出具的关于南山工厂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和置换取得的产业研发用房及地下车位价值的两份咨询报告,协议约定项目公司应向你公司交付更新改造后的新建物业20,275.19平方米和停车位50个,并向公司支付拆迁补偿费用1.5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未通过评估报告形式对土地使用权价值和置换取得的产业研发用房及地下车位价值进行评估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世联评估核查并发表意见。

(2)咨询报告显示,世联评估对于土地使用权价值和置换取得的产业研发用房及地下车位价值,分别选用剩余法和收益法进行估算。请世联评估说明采用不同方法对上述资产价值进行估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改造项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房产的产权归属情况,说明现有开发合作模式是否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若涉及,请说明协议中确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及标准是否考虑土地价值的溢价收益;若不涉及,请说明原因。

(4)结合协议约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及标准、改造资产和改造后收回资产价值等,说明本次改造项目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回复】

(1)公司经征询世联评估,价值评估报告属于法定业务,法定业务的前提是经济

行为明确、被评估资产于评估时点下的产权明确、现状清晰,土地及物业的经济建设指标、规划条件及物业情况明确,但本次价值咨询的背景是本项目刚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还未推进到项目已经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拟返还的产业研发用房及停车位也是项目实施主体拟返予产权人(莱宝高科)而产权人未实际取得的物业,未取得相应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等政府文件。价值咨询的依据是建立在模拟实际发生或者假设交易可实现的价值,本次价值咨询很多条件都是设定的,但是最终能否实现具备不确定性。基于这样的前提,无法出具评估报告,只能出具价值咨询报告。

【核查意见】世联评估就此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评估报告的前提,经济行为明确、被评估的房地产与价值时点下的产权明确、现状清晰,土地及物业的经济建设指标、规划条件及物业情况明确。价值咨询的依据是建立在模拟实际发生或者假设交易可实现的价值。由于本次价值咨询的背景是本项目刚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本项目尚未取得相对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亦未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此本次价值咨询中土地、产业研发用房、车位的数据指标均为设定,具有不确定性因素,基于上述前提下,我司无法出具评估报告只能出具咨询报告。经过与贵公司的沟通,最终同意我司出具二份咨询报告,并且贵公司在《咨询委托书》中对土地、产业研发用房的数据指标进行了设定,我司根据贵公司的委托要求,出具了相对应的二份咨询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世联估字SZ2021ZT(2)020001号和世联估字SZ2021ZJ(2)020001号。

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29号1宗新型产业用地在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报告编号:世联估字SZ2021ZT(2)020001号)咨询报告中第七页第5点我司明确了“本报告结果仅供委托方在本次咨询目的下使用,当用于其他目的时,本报告及测算结果无效”。即本咨询报告的咨询目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内部决策需要,委托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29号1宗新型产业用地于咨询时点在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咨询,为委托方提供价值参考。

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29号1宗新型产业用地上基于城市更新条

件置换取得的产业研发用房及地下车位收益价值》(报告编号:世联估字SZ2021ZJ(2)020001号)咨询报告中第六页第1点我司明确了“1.本报告结果仅供委托方在本次咨询目的下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和其他经济活动。当用于其他目的时或从其他途径获得本报告的当事人与本次经济行为无关者使用时,本报告及咨询结果无效,我司对其行为不承担责任”。即本咨询报告的咨询目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内部决策需要,委托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29号1宗新型产业用地上基于城市更新条件置换取得的产业研发用房及地下车位收益价值进行咨询,为委托方提供价值参考。

(2)世联评估对于土地使用权价值和置换取得的产业研发用房及地下车位价值,分别选用剩余法和收益法进行估算的原因及合理性回复说明如下:

A、关于咨询报告《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29号1宗新型产业用地在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报告编号:世联估字SZ2021ZJ(2)020001号)咨询方法选用理由: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通行的咨询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咨询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育情况并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特点及估价目的等,选择适当的咨询方法。

根据咨询人员认真分析调查收集的资料及咨询对象的设定条件,结合本报告的咨询目的,选取剩余法作为本次咨询的基本方法,其具体方法出于以下考虑:

①咨询对象所处区域周边出让成交的地块对受让人条件限制较多,与咨询对象可比性不强,其测算结果无法如实客观反映现时的土地市场价格,因此不适宜选用市场比较法。

②咨询对象所在区域类似土地出租案例较少,客观收益难以准确厘定,故不能采用收益还原法。

③咨询对象属于待开发土地,且贵公司在《咨询委托书》中设定了详细的规划指标,且项目周边有较多类似物业出租案例,可通过收益法预测未来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建安成本也可通过深圳市同类物业及深圳市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数据确定,故可以选用剩余法。

④咨询对象所处区域土地征收等费用数据较难以获取,故不具备选用成本逼近法的

条件。

⑤公标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结果无法如实客观反映现时的土地市场价格,故不选用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B、关于咨询报告《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29号1宗新型产业用地上基于城市更新条件置换取得的产业研发用房及地下车位收益价值》(报告编号:世联估字SZ2021ZJ(2)020001号)咨询方法选用: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房地产评估常用方法有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及假设开发法,每种咨询方法都有其适用的咨询对象和咨询需要具备的条件。

咨询人员认真分析调查收集的资料,根据咨询对象的设定条件,结合本报告的咨询目的,选取收益法作为本次咨询的基本方法,其具体方法选择情况出于以下考虑。

①根据贵司提供的《咨询委托书》,咨询对象仅能自持,不能转让与销售,因此不适宜采用比较法。

②咨询对象为经营性房地产,区域内类似房地产的租金情况易于调查,其未来收益和风险可预测,故可选用收益法。

③咨询对象为假设于价值时点已完工全新物业,成新率高,无重新开发建设必要,故不选用假设开发法。

④由于咨询对象为研发用房及车位,且地理位置优越,运用成本法无法反映出估价对象的真实价值。故不选用成本法。

(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有关规定,前述工业用地及其建筑物无法转让;公司与合作方合作开展拆除重建方式的公司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合作方负责完成总体规划和实施主体确认后,公司与合作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并在城市更新主管政府部门备案,公司将拥有的南山工厂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产权)权属注销登记。不动产权属注销登记完成后,实施主体应当先按照规划要求向政府无偿移交公共用地,再申请以协议方式取得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拆除范围内的原土地使用权自动终止,出让后的土地使用权期限重新起算。根据公司与合作方——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集团”)签署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莱宝真空城市更新单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有关约定,本次合作开展的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公司除获得拆迁补偿金1.5亿元以外,还将获得新

建产业用房20,275.19平方米和50个停车位并根据政府有关规定获得合法产权,公司及实施主体将根据合作协议有关约定各自拥有相应建筑面积的城市更新改造后新建的产业用房、停车位等不动产权。结合《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公司获得的改造后回迁产业用房和停车位的产权,本次合作开展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不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与合作方正中集团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本次合作开展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采取拆除重建方式,以公司拥有的一块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29号、占地面积为12,113.3平方米的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为合作标的资产,该宗土地上现有一栋自2015年底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的建筑面积为18,551.05平方米的工业厂房,该建筑物拆除后灭失。该建筑物的账面原值36,605,828.5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人民币3,802,355.6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人民币2,122,186.16元。本次合作已考虑了该等因素,本次合作开发拆迁物业的补偿原则为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即项目公司向公司交付城市更新改造后新建产业用房20,275.19平方米、支付现金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作为拆迁补偿款、免费提供给公司50个车位。如前所述,根据世联评估出具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咨询报告,本次合作事项涉及换出的1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为53,769.05万元,而本次合作事项中项目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回迁产业用房、停车位及拆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合计收益价值为74,545.05万元,高于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本次改造项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3.18亿元,同比增长15.74%。其中,外币货币性项目折算人民币余额为8.62亿元,同比增长74.26%。请你公司说明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货币资金增幅的原因,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汇率风险的措施。

【回复】

(1)公司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增长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货币资金增幅的原因:是由于收到美元货款尚未结汇影响。

公司的主要外币种类包括:美元、日元、欧元、新台币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美元存款为13,504.88万元美元,折人民币86,103.04万元,占年末外币性货币资金的86,249.53万元的99.83%。公司美元存款较多主要是公司产品销售一直主要以出口为主,以美元结算,2021年度出口销售收入为691,005.4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9.95%。公司出口销售收到大量美元货款,除在生产经营中用于支付LCM等进口材料款和美元结汇用于支付部分国内原材料采购款、人员工资与水电费等外,剩余的美元货款,公司将及时或择机结汇。因2021年第四季度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幅度较大,剩余部分美元没有及时结汇,导致报告期末的美元存款较多,从而看起来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货币资金增幅。

(2)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汇率风险的措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办理了总金额为3,000万美元的美元远期结汇业务,该等远期结汇到2021年12月31日已结清,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415.50万元。

鉴于该授权将于2022年4月28日到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授权自2022年4月28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公司”)开展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为积极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紧密跟踪汇率走势,适时、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做好外汇资金财务规划,在确保运营外汇资金需求的同时,努力降低可能造成的汇兑损失。

7.年报显示,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占年度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86.73%、86.29%和86.6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近三年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历年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并结合行业情况、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是否与行业整体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以及你公司采取的防范客户依赖风险的措施。

【回复】

(1)近三年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历年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2021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回款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主要产品2021年度销售收入2021年度销售回款金额
客户一全贴合359,304385,371
客户二全贴合及一体化触摸屏116,086104,694
客户三全贴合及一体化触摸屏95,34992,465
客户四全贴合及一体化触摸屏66,43165,795
客户五全贴合28,58929,856
合 计665,758678,182
占2021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86.66%
销售回款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101.87%

2020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回款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主要产品2020年度销售收入2020年度销售回款金额
客户一全贴合319,014280,718
客户三全贴合及一体化触摸屏99,15089,018
客户四全贴合及一体化触摸屏81,25677,408
客户二全贴合及一体化触摸屏50,06741,498
客户五全贴合33,09031,094
合计582,576519,736
占2020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86.29%
销售回款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89.21%

2019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回款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主要产品2019年销售收入2019年度销售回款金额
客户一全贴合223,509.05205,390.02
客户三全贴合及一体化触摸屏73,259.3070,042.48
客户四全贴合及一体化触摸屏65,774.6278,802.74
客户二全贴合及一体化触摸屏41,259.2740,950.63
客户六全贴合12,710.2613,655.95
合计416,512.50408,841.84
占2019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86.73%
销售回款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98.16%

注:2020年度销售回款比例89.21%,较其他年度低,主要是公司2020年度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增194,935.80万元,其第第4季度的销售大部分货款按销售收款期需2021年第1季度收款影响。2021年度销售回款比例101.87%,主要是收到2020年度第4季度的货款比2021年度第4季度在2022年第1季度金额大的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为中大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应用领域以笔记本电脑和一体化计算机为主,与个人计算机(PC)行业密切相关。根据全球专业研究机构IDC(国际数据公司)2022年1月最新发布的全球季度个人计算设备(PC)出货量的初步结果,2021 年 PC 总出货量达到 3.488 亿台,比 2020年增长 14.8%。这是自 2012 年以来 PC 市场出货量的最高水平。2021年各主要PC厂商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全球PC行业厂商2021年出货量前五名分别为联想(Lenovo)、惠普(HP)、戴尔(DELL)、苹果(Apple)、宏碁(Acer),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3.5%、

21.2%、17.0%、8.0%、6.9%,合计占据76.6%的市场份额,由此可以看出PC品牌厂商的市场集中度很高,公司产品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与全球PC行业集中度很高相吻合,与行业整体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此外,在相关行业比较方面,经查询,与公司所处行业类似业务的同行业厂商2019-2021年客户集中度统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2019年度前5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2020年度前5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2021年度前5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
莱宝高科00210686.73%86.29%86.66%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2019年度前5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2020年度前5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2021年度前5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
长信科技30008865.72%64.12%
东山精密00238454.89%56.80%
超声电子00082350.15%47.62%
联创电子00203665.35%69.98%
行业平均59.03%59.63%

备注:鉴于部分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因此部分引用2020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19年、2020年的客户集中度分别为86.73%、86.29%,均高于与公司所处行业类似业务的同行业厂商的行业平均值,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较为单一,营业收入85%以上集中于带有触控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市场,同时考虑到触摸屏在全球笔记本电脑的渗透率较低,公司作为全球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细分市场的龙头厂商,客户集中度将相应提升。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来看,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与行业整体情况相吻合。

综合而言,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情况与行业整体情况相吻合,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防范客户依赖风险,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1)开发除现有客户以外的其他商用笔记本电脑等客户资源,努力扩充更大的营

业规模;

(2)适度扩充车载触摸屏产能,进一步加大车载触摸屏的海内外优质客户和业务开发力度,不断提升车载触摸屏的营业规模和占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

(3)公司2021年已取得医疗触摸屏的市场突破,2022年及后续年份将进一步加大医疗、工业控制等专业应用领域的触摸屏市场开发力度,业务相对多元化,在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可适度降低客户集中度;

(4)持续研发适应客户定制化需求的AOFT、GMF等新产品,优化拓宽产品结构,努力实现客户市场份额的相对均衡发展;

(5)持续加大Mini LED、彩色电子纸显示等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努力实现公司主营业务适度相关多元化,努力降低业务较为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

8.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19.6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37.77%。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款项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

【回复】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2,913.69万元(减去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为196,826.46万元),其中:公司前5名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74,152.39万元,占公司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5.83%,现将公司前5名客户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回款情况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2021年末应收期末余额截止2022年3月31日回款情况
属于2021年末的货款属于2022年1月的货款合 计
客户一78,989.2277,253.1077,253.10
客户三38,219.1929,467.4429,467.44
客户二26,266.4126,266.4112,088.7539,355.16
客户四21,136.8721,032.1921,032.19
客户五9,540.709,540.703,536.8813,077.58
合 计174,152.39163,559.8415,625.63180,185.47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5名客户回款180,185.47万元,其中属于2021年末货款为163,559.84万元,占前5名客户2021年末货款的93.92%,剩余10,592.55万元,因尚未到约定收款期限,预计将于2022年4月到期收款。

因此,截止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已绝大部分收回2021年末的货款,还收到了部分2022年1月销售的货款,公司的销售货款回款良好。

9.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度计提激励基金4,182万元,其中在2021年度发放759万元;2021年度计提激励基金4,960万元,其中拟用于中长期奖励资金3,968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当年度发放金额的确定标准。

(2)计提和发放激励基金的相关会计处理,将当年计提的激励基金全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关于说明当年度发放金额的确定标准

2020年9月17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通过《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年度激励基金以超额净利润(即公司当年计提激励基金前净利润超出2017年-2019年三年净利润平均值1.86亿元的部分)为基数,按下表所列示的“超额提取比例”。

净利润增长率不超过20%的部分20%(含)-40%(含)的部分40%(含)-60%(含)的部分60%(含)-80%(含)的部分80%(含)-100%(含)的部分大于100%的部分
超额提取比例15%20%25%30%35%40%

年度激励基金以按照上表核算得出的数额与当年度计提激励基金前净利润的10%的孰低值为准。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人力资源中心拟订当年度激励基金的使用方案和分配方案,经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拟订《公司2020年度激励基金使用与分配方案》(以下简称“2020年度分配方案”),经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根据《2020年度分配方案》“第四节2020年度激励基金使用方案”有关规定,为建立、完善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机制,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激励基金使用方案分为现金奖励、中长期奖励和预留计划共计三个部分,其中现金奖励方案属于短期激励范畴,按“奖励金额适度且有一定覆盖面”的原则,从计提激励基金总额中提取不超过20%发放现金,用于对相关激励对象2020年度绩效奖金之补充奖励。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现金奖励方案中“其他管理骨干及技术骨干”具体人员及奖励金额,以及中长期奖励方案中“其他关键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人才及有较大贡献的员工”具体人员及分配资管产品的份额授权公司总经理批准。经人力资源中心拟订、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2020年度的现金奖励总额为759万元,占2020年度激励基金总额4,182万元的18.15%,未超过20%。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1年度激励基金使用与分配方案》尚未完成制订并审议通过,参考2020年度分配方案政策的延续性,公司财务中心暂按2021年计提的公司2021年度激励基金4,960万元的20%即992万元预估为现金奖励总额,其余80%即3,960万元计入中长期奖励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基金以实现超额净利润为基础计提,是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之补充激励资金, 目的是健全和完善薪酬分配体系,通过短期奖励和延迟发放中长期奖励方式吸引和稳定关键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

(2)关于计提和发放激励基金的相关会计处理,将当年计提的激励基金全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确认为利润分享计划:

(一)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二)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1.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2.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3.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公司计提的激励基金同时满足了上述确认条件(一)及(二)之第1点,因此属于利润分享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有关规定,利润分享计划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应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因此,公司当年计提的激励基金全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述第(2)事项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如下:

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莱宝高科工薪与人事循环的相关内部控制,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取得《激励基金使用与分配方案》与《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检查激励对象包括的范围,核查激励对象是否与管理办法相符;正式条款中是否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3.取得计提和发放激励基金的分配明细表,根据上述文件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测算激励基金计提是否准确,与以前年度进行比较,计提方式是否一致。

4.向管理层了解,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是否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经核查,我们认为:

1.莱宝高科当年度发放金额的确定标准符合公司制定的《激励基金使用与分配方案》与《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2.莱宝高科计提的激励基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确认条件,属于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公司当期管理费用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0.报告期内,你公司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415.5万元。请你公司说明该项投资收益涉及的金融资产的具体投资产品情况和收益产生情况。

【回复】公司2021年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415.5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金融资产的具体投资产品情况说明

2021年3月29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4月28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按照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办理了总金额为3,000万美元的美元远期结汇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部均已结清,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415.50万元。

(2)收益产生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有关规定,远期结售汇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在合约交割日,将交割当日的外汇买入价与协议约定汇率的差异导致的损益变动计入投入收益,将交割当日的外汇买入价和外汇中间价的差异导致的损益变动计入财务费用,同时将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上述美元远期结汇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如下:

类别金额(美元)合约交割日期约定交割日美元汇率账面美元汇率投资收益(折人民币万元)
远期结汇1000万2021年11月1日6.50866.3907117.90
远期结汇1000万2021年12月1日6.52186.3794142.40
远期结汇1000万2021年12月31日6.53466.3794155.20
合计3000万415.50

11.年报显示,目前你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但认定无实际控制人。请你公司:

(1)结合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提名主体、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表决权委托安排等情况,说明你公司认定无实际控制

人的依据是否充分。

(2)结合报告期内三会运作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及有效性等,说明无实际控制人对你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是否产生影响,如是,请说明应对措施。

【回复】

1)公司系于2007年1月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除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第一大股东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曾用名: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3.98%稀释至20.84%外,节能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一直未发生变化。公司在首次发行上市及后续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文件中、上市以来的年报中均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理由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①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②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③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④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从持股比例看,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节能公司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47,108,123股,持股比例20.84%,未达到30%。公司不存在能实际支配超过30%股份或依据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或投资人。

从董事会选任看,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2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第一大股东节能公司持有公司20.84%股份,无法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除独立董事外,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中,3名董事由第一大股东节能公司提名,2名董事由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提名,其余3名管理层兼任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不存在依据其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选任的股东。

从公司设立以来控制状态看,公司没有发生过被收购或股权争夺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委托经营、受托管理等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亦未收到股东之间关于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股份表决权委托等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事项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议案均获股东大会通过。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表决权行使股东权利,节能公司无法决定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

因此,公司认为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2)公司虽然无实际控制人,但早在上市初期就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形成了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稳定的公司治理架构,并已按照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确保了三会及经营管理层独立运作、独立决策、相互制约,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2次股东大会。公司主要股东在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均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且未产生重大分歧,报告期内公司控制结构未发生变化且长期稳定,没有发生过被收购或股权争夺的情况。无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12.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部分,披露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3,215.68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226.22万元;在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部分,披露该项目本期增加金额5,028.2万元,期末余额5,028.20万元。请你公司核实两处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回复】公司《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场地建设、设备购置、技术引进、技术研发等,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4,691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70.22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研发项目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15.68万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26.22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按照实际支付的含税金额进行统计,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支付涉及费用类、预付账款、在建工程等多个会计科目。募集资金累计支出金额5,226.22万元的具体构成如下:

2021年支付的与“在建工程”对应的募集资金2,204.60万元(含税),2021年前已支付且计入其他会计科目的募集资金2,010.54万元(含税),本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采购预付款1,011.08万元(含税,因设备尚未到货,未计入“在建工程”)。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中披露了研发项目2021年度增加5,028.20万元、期末账面余额5,028.20万元,资金来源为“募股资金”。鉴于年度报告编制系统中“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

金”、“募股资金”、“其他”三个单项选择,因研发项目5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公司在2021年年报全文编制系统中选择了“募股资金”,而实际资金来源除使用募集资金外,还包括自有资金。此外,该项内容披露的金额为研发项目已支付且计入“在建工程”会计科目的不含税金额。“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中披露的本期增加金额及期末余额5,028.20万元的构成如下:

研发项目2021年采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款项合计不含税金额1,611.14万元,采用募集资金支付的款项不含税金额2,023.36万元,按权责发生制计入研发项目在建工程科目而募集资金实际于2022年1月支付的募集资金不含税金额1,393.7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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