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2]003371号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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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3371号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力威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苏奥力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苏奥力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江苏奥力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2]00337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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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苏奥力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奥力威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江苏奥力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江苏奥力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周益平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熊绍保 | |||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927,97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截至2021年7月1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75,999,950.62元,扣除发行费用9,343,328.23元,募集资金净额466,656,622.39元。截止2021年7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5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284,842.3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7,434,669.51元;于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850,172.8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4,371,78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及2021年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专项报告 第2页
分行营业部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分别为:
90190188000162253、403510100100449104),并于2021年7月30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 | 403510100100449104 | 468,299,950.62 | 77,094,230.84 | 活期存款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 | 90190188000162253 | 51,634,480.17 | 活期存款 | |
合 计 | 468,299,950.62 | 128,728,711.01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643,328.23元。注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28,728,711.01元,与募集资金结余金额424,371,780.00元相差295,643,068.99元,上述差异的原因系:(1)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643,328.23元;(2)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241,253.28元;(3)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1,472,349.50元;(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00,000,000.00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专项报告 第3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665.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28.4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28.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汽车传感器产品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45,000.00 | 34,000.00 | 2,367.85 | 2,367.85 | 6.9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商用车车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35,000.00 | 9,000.00 | 1,860.63 | 1,860.63 | 20.6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3,665.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85,000.00 | 46,665.66 | 4,228.48 | 4,228.48 | 9.0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 截止2021年7月30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7,434,669.5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对预 |
专项报告 第5页
换情况 |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1681号鉴证报告。2021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2021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17,434,669.51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 2021 年8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00,000,000.00元;(2)截止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128,728,711.0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