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采用现场和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监事会认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年度报告及摘要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和现金流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上议案第(一)(二)(三)(四)项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丁民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4376号鉴证报告,保荐人招商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内容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程序合规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湖南海利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