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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药业: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6

证券代码:300966 证券简称:共同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卢方欣、江南、湖北高金生物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金生物”)、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龙健康”)、宜昌悦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兴发高投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发高投”)、安徽利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昶投资”)、深圳市佳俊丽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俊丽豪”)、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江南、卢方欣、湖北高金生物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佳俊丽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宜昌悦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兴发高投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利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 总股本:%
1卢方欣594,5000.52
2江南512,5000.44
3湖北高金生物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50,2001.78
4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高龙健康1,366,8001.19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宜昌悦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兴发高投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7,0002.96
6安徽利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467,2004.74
7深圳市佳俊丽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66,8001.19
8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270,7003.70
合计19,045,70016.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卢方欣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卢方欣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297,250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0.26%(若此期间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1%;按照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2)股东江南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江南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256,250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0.22%(若此期间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3)股东高金生物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湖北高金生物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676,566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0.59%(若此期间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股东高龙健康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683,400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0.5950%(若此期间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股东兴发高投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宜昌悦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兴发高投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企业经营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500,000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1.30%(若此期间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按照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1%;按照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股东利昶投资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安徽利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467,200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1.27%(若此期间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7)股东佳俊丽豪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深圳市佳俊丽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公司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451044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0.39%(若此期间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按照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时间内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减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8)股东华海药业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公司流动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423,5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若此期间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卢方欣、江南、高金生物、高龙健康、兴发高投、利昶投资、佳俊丽豪、华海药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股东卢方欣、江南、高金生物、高龙健康、兴发高投、利昶投资、佳俊丽豪、华海药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在减持期间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卢方欣、江南、高金生物、高龙健康、兴发高投、利昶投资、佳俊丽豪、华海药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卢方欣、江南、高金生物、高

龙健康、兴发高投、利昶投资、佳俊丽豪、华海药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卢方欣、江南、高金生物、高龙健康、兴发高投、利昶投资、佳俊丽豪、华海药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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