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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阳安: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张小艾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总经理张小艾先生

2、提议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2022年3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8.92元/股,低于公司2021年9月末每股净资产(9.13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充分评估公司经营、财务、现金流以及股价等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论证,本人提议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一)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三)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 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或数量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4.21元/股,若按最高回购金额、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2,8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及数量为准。

(五) 拟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六)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等合法渠道取得的资金。

(七) 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按照《回购股份指引》要求执行。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在回购期限内,当已回购金额达到4亿元时,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终止。当已回购金额低于人民币4亿元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可终止回购。其中,当已回购金额在2亿元以上至4亿元时,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终止回购。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行回购的股份,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计划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减持,若未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减持完毕,未减持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除已披露的及未来公司统一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外,提议人张小艾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不存在增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提议人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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